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5.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只见有一张纸从主那里经由天堂降至一个英国人的社群,不过,该社群是他们当中最小的,其中有两位主教。纸上写有劝诫的话,即:要承认主为天地之神,如主所教导的(马太福音28:18);要远离唯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教义,因为这个教义是错的。许多人阅读并抄录了这张纸;对于上面所写的内容,他们也出于内在判断进行了明智地思考和谈论,得到主的启示;这启示是在光中领受的,在英国人比在其他人当中植入更深。然而,他们接受了这些观念后,却彼此说:“我们听听主教怎么说吧。” 于是,他们去听取两位主教的意见,但主教却不赞成,予以驳斥。因为这个社群的主教就属于那些在世时出于对统治教会的神圣事物,以及利用这些事物甚至在政治领域风光显赫的热爱,而在信与仁的属灵事务上变得心硬的人。所以,他们稍加商讨后,就把这张纸送回它所来的天堂。因做了这事,有些人小声嘀咕了一阵,之后,绝大多数平信徒就放弃了原先同意的打算;然后,他们在属灵之事上原本闪亮的判断之光顿时熄灭了;后来,他们再次被劝诫,但徒劳无用。我看到这个社群沉了下去,但看不见到底有多深,它就这样消失在那些唯独敬拜主,憎恶唯信的天使视线之内。
过了一些日子,我看见他们有上百人从这个小社群所沉入的低地上来了;他们走到我跟前,其中一位智者开口说:“请听听这奇事:我们沉下去后,首先显现给我们的是一个像沼泽样的地方,但很快这地方变得像干地;后来像一座小城,许多人在里面找到自己的家,但却是很困苦的家。次日,我们彼此商议该怎么办。许多人说,我们必须去找那两位主教,温和地与他们辩明:这种事之所以发生在我们身上,就是因为他们将那张纸送回放它下来的天堂。我们便选出一些人去找主教(与我说话的这位就是其中之一)。其中一位颇有智慧的人对主教说了这样一番话:‘神父,请听;我们一直以为,比起其他人,我们的教会被称为基督教界为首者是当之无愧的,宗教信仰被称为最伟大的,也是当之无愧的。但我们从天上得到启示,因这启示才发现:如今,基督教界再没有任何教会,也没有任何宗教信仰。’
“两位主教说:‘你们在说什么?教会不就在有圣言、认识基督救主、举行圣礼的地方吗?’对此,我们的发言人回答说:‘这些事是教会,它们构成教会,但不是在人之外,而是在人之内构成教会。’他继续说:‘关于教会:教会能存在于敬拜三位神的地方吗?教会能存在于其整个教义建立在对保罗所说一句话的错误理解上,而不是建立在圣言上的地方吗?教会能存在于不靠近世界的救主,反而将祂一分为二的地方吗?关于宗教:谁会否认宗教就是避恶、行善呢?有哪种宗教会教导得救是凭着唯信,而不是仁爱?有哪种宗教会教导从人发出的仁爱无非是道德和文明的仁爱?谁看不出这种仁爱中没有宗教信仰?唯信里面有行为或作工吗?然而,宗教信仰就在于行。全世界但凡有宗教信仰的民族,有哪一个会将得救的一切从仁之良善,也就是善行或好行为中排除呢?救世美德排除在仁爱行为,即善行之外?事实上,宗教信仰的全部就在于良善,教会的全部就在于教义,教义必教导真理,并藉着真理教导良善。神父,请看,如果那不存在的教会和不存在的宗教信仰在我们当中开始兴起,我们必享有何等荣耀!’
“然后,主教回答说:‘你说话太傲慢了。行为中的信,就是完全称义和得救的信,难道不是教会?状态中的信,就是能发出并完善的信,难道不是宗教信仰?要明白这一点,我的孩子。’但这时,智慧的英国人说:‘神父啊,请听!人岂不像根木头那样设想行为中的信吗?照你们的观念,教会难道是在那根有了生气的木头里?状态中的信不就是行为中的信之延续和发展吗?照你们的观念,既然得救的一切在于信,丝毫不在于来自人的仁之善,那么宗教信仰在哪里?’这时,主教说:‘朋友,你这样说,是因为你不了解唯信称义的奥秘;不了解它们,就不能从内在知道得救之道。你的道是外在的平民百姓之道。若你愿意,就走这条道;不过,要知道,一切良善来自神,丝毫不来自人;因此,在属灵之事上,人凭自己根本什么也做不了。那么,人如何凭自己行出系属灵之善的良善呢?’
“对此,与他们对话的这位英国人愤慨地说:‘我比你们自己还清楚你们称义的奥秘;坦白告诉你,在你们的这些内在秘密里,除了幽灵外,我什么也没看到。宗教信仰不就是承认并热爱神、避开并憎恶魔鬼吗?神不就是良善本身,魔鬼不就是邪恶本身吗?全世界但凡有宗教信仰的人,谁不知道这一点?承认并热爱神不就是行善吗?因为善属于神、来自神。避开并憎恶魔鬼不就是不作恶吗?因为恶属于魔鬼、来自魔鬼。你们行为中的信,就是你们称之为完全称义并得救的信,或也可说,你们唯信称义的行为,教导要行出属于神并来自神的任何良善了吗?教导要避开属于魔鬼并来自魔鬼的任何邪恶了吗?根本就没有!因为你们已经认准这二者当中都没有任何救恩。你们的状态中的信,就是你们称之发出并完善的信,是什么呢?不是和行为中的信一样吗?当你们将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良善都排除在外时,这信如何得以完善?你们声称:‘救恩乃是恩典,人怎能凭出于自己的任何良善得救呢?’还有:‘除邀功之善外,还有什么善是来自人的呢?然而,基督的功德就是全部;所以,为了救赎行善会将唯独属于基督的东西归给自己,因而还会渴望自称为义、自行拯救。’再有:‘当圣灵运作一切事,无需来自人的任何协助时,那人如何能行善?当来自人的一切善本身不是善时,那么何必要有来自人的辅助之善呢?’诸如此类。
“这些不就是你们的奥秘吗?但在我眼里,它们纯粹是人为的狡猾和诡计,目的是为了能除掉好行为,也就是仁爱的良善,以牢固确立你们的唯信。你们因这样做,所以才在这些事上,总体上在属于教会和宗教信仰的一切属灵之事上,把人看成木头,或无生命的雕像,而不是看成照神形像所造的人,并且理解或认知和意愿,相信和热爱,以及说话和行动的官能已经并不断被赋予他,完全如同他自己的;尤其在属灵的事上,因为人正是它们而为人。如果人在属灵的事上不貌似凭自己思考和行动,那么信是什么?仁、敬拜是什么?教会和宗教又是什么?你们知道,仁就是出于爱向邻行善。然而,你们却不知道何为仁;而事实上,仁是信的灵魂、生命和本质。由于仁是全部,所以当除去仁时,信岂不成了死信?死信无非是幽灵。我之所以称其为幽灵,是因为使徒雅各称没有好行为的信不仅是死的,甚至是苦毒的。’
“这时,当听到自己的信被称为死的、恶毒的,是幽灵时,两位主教中的一位勃然大怒,扯下头上的教冠,扔在桌子上,说:‘我不再戴上这教冠,直到向我们教会信仰的仇敌报了仇。’然后,他边晃着脑袋边嘟囔说:‘那个雅各!那个雅各!’教冠上有一个盘子,上面刻着:‘唯信’。这时,有一个怪兽突然从地里冒出来,它有七头,脚似熊脚,口像狮子的口,和启示录(13:1,2)所描述的那只兽一模一样;这兽的像还被造出来叫人拜(启示录13:14,15)。这个怪兽将教冠从桌子上抢过来,扯了扯帽檐,把它戴在七头上;接着,它脚下的地裂开了,这怪兽沉入地狱。看到这一幕,这个主教大叫起来:‘暴行,暴行!’于是,我们离开了他们;看哪,我们眼前出现了台阶,我们便拾级而上,回到地上,得见天日,就是我们原先所在的地方。”这些事是智慧的英国人告诉我的。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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