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5.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只见有一张纸从主那里经由天堂降至一个英国人的社群,不过,该社群是他们当中最小的,其中有两位主教。纸上写有劝诫的话,即:要承认主为天地之神,如主所教导的(马太福音28:18);要远离唯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教义,因为这个教义是错的。许多人阅读并抄录了这张纸;对于上面所写的内容,他们也出于内在判断进行了明智地思考和谈论,得到主的启示;这启示是在光中领受的,在英国人比在其他人当中植入更深。然而,他们接受了这些观念后,却彼此说:“我们听听主教怎么说吧。” 于是,他们去听取两位主教的意见,但主教却不赞成,予以驳斥。因为这个社群的主教就属于那些在世时出于对统治教会的神圣事物,以及利用这些事物甚至在政治领域风光显赫的热爱,而在信与仁的属灵事务上变得心硬的人。所以,他们稍加商讨后,就把这张纸送回它所来的天堂。因做了这事,有些人小声嘀咕了一阵,之后,绝大多数平信徒就放弃了原先同意的打算;然后,他们在属灵之事上原本闪亮的判断之光顿时熄灭了;后来,他们再次被劝诫,但徒劳无用。我看到这个社群沉了下去,但看不见到底有多深,它就这样消失在那些唯独敬拜主,憎恶唯信的天使视线之内。
过了一些日子,我看见他们有上百人从这个小社群所沉入的低地上来了;他们走到我跟前,其中一位智者开口说:“请听听这奇事:我们沉下去后,首先显现给我们的是一个像沼泽样的地方,但很快这地方变得像干地;后来像一座小城,许多人在里面找到自己的家,但却是很困苦的家。次日,我们彼此商议该怎么办。许多人说,我们必须去找那两位主教,温和地与他们辩明:这种事之所以发生在我们身上,就是因为他们将那张纸送回放它下来的天堂。我们便选出一些人去找主教(与我说话的这位就是其中之一)。其中一位颇有智慧的人对主教说了这样一番话:‘神父,请听;我们一直以为,比起其他人,我们的教会被称为基督教界为首者是当之无愧的,宗教信仰被称为最伟大的,也是当之无愧的。但我们从天上得到启示,因这启示才发现:如今,基督教界再没有任何教会,也没有任何宗教信仰。’
“两位主教说:‘你们在说什么?教会不就在有圣言、认识基督救主、举行圣礼的地方吗?’对此,我们的发言人回答说:‘这些事是教会,它们构成教会,但不是在人之外,而是在人之内构成教会。’他继续说:‘关于教会:教会能存在于敬拜三位神的地方吗?教会能存在于其整个教义建立在对保罗所说一句话的错误理解上,而不是建立在圣言上的地方吗?教会能存在于不靠近世界的救主,反而将祂一分为二的地方吗?关于宗教:谁会否认宗教就是避恶、行善呢?有哪种宗教会教导得救是凭着唯信,而不是仁爱?有哪种宗教会教导从人发出的仁爱无非是道德和文明的仁爱?谁看不出这种仁爱中没有宗教信仰?唯信里面有行为或作工吗?然而,宗教信仰就在于行。全世界但凡有宗教信仰的民族,有哪一个会将得救的一切从仁之良善,也就是善行或好行为中排除呢?救世美德排除在仁爱行为,即善行之外?事实上,宗教信仰的全部就在于良善,教会的全部就在于教义,教义必教导真理,并藉着真理教导良善。神父,请看,如果那不存在的教会和不存在的宗教信仰在我们当中开始兴起,我们必享有何等荣耀!’
“然后,主教回答说:‘你说话太傲慢了。行为中的信,就是完全称义和得救的信,难道不是教会?状态中的信,就是能发出并完善的信,难道不是宗教信仰?要明白这一点,我的孩子。’但这时,智慧的英国人说:‘神父啊,请听!人岂不像根木头那样设想行为中的信吗?照你们的观念,教会难道是在那根有了生气的木头里?状态中的信不就是行为中的信之延续和发展吗?照你们的观念,既然得救的一切在于信,丝毫不在于来自人的仁之善,那么宗教信仰在哪里?’这时,主教说:‘朋友,你这样说,是因为你不了解唯信称义的奥秘;不了解它们,就不能从内在知道得救之道。你的道是外在的平民百姓之道。若你愿意,就走这条道;不过,要知道,一切良善来自神,丝毫不来自人;因此,在属灵之事上,人凭自己根本什么也做不了。那么,人如何凭自己行出系属灵之善的良善呢?’
“对此,与他们对话的这位英国人愤慨地说:‘我比你们自己还清楚你们称义的奥秘;坦白告诉你,在你们的这些内在秘密里,除了幽灵外,我什么也没看到。宗教信仰不就是承认并热爱神、避开并憎恶魔鬼吗?神不就是良善本身,魔鬼不就是邪恶本身吗?全世界但凡有宗教信仰的人,谁不知道这一点?承认并热爱神不就是行善吗?因为善属于神、来自神。避开并憎恶魔鬼不就是不作恶吗?因为恶属于魔鬼、来自魔鬼。你们行为中的信,就是你们称之为完全称义并得救的信,或也可说,你们唯信称义的行为,教导要行出属于神并来自神的任何良善了吗?教导要避开属于魔鬼并来自魔鬼的任何邪恶了吗?根本就没有!因为你们已经认准这二者当中都没有任何救恩。你们的状态中的信,就是你们称之发出并完善的信,是什么呢?不是和行为中的信一样吗?当你们将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良善都排除在外时,这信如何得以完善?你们声称:‘救恩乃是恩典,人怎能凭出于自己的任何良善得救呢?’还有:‘除邀功之善外,还有什么善是来自人的呢?然而,基督的功德就是全部;所以,为了救赎行善会将唯独属于基督的东西归给自己,因而还会渴望自称为义、自行拯救。’再有:‘当圣灵运作一切事,无需来自人的任何协助时,那人如何能行善?当来自人的一切善本身不是善时,那么何必要有来自人的辅助之善呢?’诸如此类。
“这些不就是你们的奥秘吗?但在我眼里,它们纯粹是人为的狡猾和诡计,目的是为了能除掉好行为,也就是仁爱的良善,以牢固确立你们的唯信。你们因这样做,所以才在这些事上,总体上在属于教会和宗教信仰的一切属灵之事上,把人看成木头,或无生命的雕像,而不是看成照神形像所造的人,并且理解或认知和意愿,相信和热爱,以及说话和行动的官能已经并不断被赋予他,完全如同他自己的;尤其在属灵的事上,因为人正是它们而为人。如果人在属灵的事上不貌似凭自己思考和行动,那么信是什么?仁、敬拜是什么?教会和宗教又是什么?你们知道,仁就是出于爱向邻行善。然而,你们却不知道何为仁;而事实上,仁是信的灵魂、生命和本质。由于仁是全部,所以当除去仁时,信岂不成了死信?死信无非是幽灵。我之所以称其为幽灵,是因为使徒雅各称没有好行为的信不仅是死的,甚至是苦毒的。’
“这时,当听到自己的信被称为死的、恶毒的,是幽灵时,两位主教中的一位勃然大怒,扯下头上的教冠,扔在桌子上,说:‘我不再戴上这教冠,直到向我们教会信仰的仇敌报了仇。’然后,他边晃着脑袋边嘟囔说:‘那个雅各!那个雅各!’教冠上有一个盘子,上面刻着:‘唯信’。这时,有一个怪兽突然从地里冒出来,它有七头,脚似熊脚,口像狮子的口,和启示录(13:1,2)所描述的那只兽一模一样;这兽的像还被造出来叫人拜(启示录13:14,15)。这个怪兽将教冠从桌子上抢过来,扯了扯帽檐,把它戴在七头上;接着,它脚下的地裂开了,这怪兽沉入地狱。看到这一幕,这个主教大叫起来:‘暴行,暴行!’于是,我们离开了他们;看哪,我们眼前出现了台阶,我们便拾级而上,回到地上,得见天日,就是我们原先所在的地方。”这些事是智慧的英国人告诉我的。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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