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4.启15:8.“因神的荣耀和能力,殿中充满了烟”表天堂的至内层充满来自主的属灵和属天的神性真理。“殿”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如前所示(669节)。“烟”表示终端的神性,下面很快就会看到。“荣耀”表示属灵的神性真理(249,629节);“能力”表示属天的神性真理(373节)。因此,“因神的荣耀和能力,殿中充满了烟”表示充满属灵和属天神性真理的至内层天堂。 “烟”之所以表示终端的神性真理,是因为冒“烟”的“火”表示爱;“燔祭坛上的火”表示属天之爱(395,494节);“香坛上的火”表示属灵之爱(277,392,394节)。“烟”表示这些事物,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必白日在锡安山的一切居所上造云,夜间造烟和火光;因为在全荣耀之上必有遮蔽。(以赛亚书4:5)
因撒拉弗呼喊的声音,门槛的根基震动,殿充满了烟雾。(以赛亚书6:4)
那香的烟和众圣徒的祈祷从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神面前。(启示录8:4);
压伤的芦苇,祂不折断,冒烟的残麻,祂不扑灭,祂凭真理将公理传开。(以赛亚书42:3)
“烟”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欲望的虚假(参看422节);以及源于对自己聪明的骄傲的虚假(452节)。在许多地方,“烟”和“云”所表相同。
674b.“于是没有人能进殿,直等到那七位天使所降的七灾完毕了”表在那里到了这种程度,即无法承受更多,这一切直到毁灭之后,看到该教会的终结。“没有人能进殿”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充满属灵和属天的神性真理,以致到了这种程度,即无法承受更多。“殿”在此和前面一样,表示天堂的至内层。“直等到那七位天使所降的七灾完毕了”表示这一切将持续到毁灭之后,教会的终结(658节)。“七位天使所降的七灾”表示毁灭教会、将其终结的邪恶与虚假(657节)。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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