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3.“盛满了活到万世万代之神烈怒的”表将被纯粹和真正的圣言真理和良善所显明并揭露的邪恶和虚假。经上之所以说这些香瓶“盛满了神的烈怒”,是因为它们装满了各样“灾”;“灾”表示教会的邪恶与虚假(657节);但它们不只装满这些,还装满了来自圣言的纯粹和真正的真理和良善,教会的邪恶和虚假将被这些真理和良善所揭露;不过,它们并非盛有真理和良善的香瓶;而表示从天堂进入教会的流注。经上乃是照着圣言字义的风格说它们“盛满了神的烈怒”,这一点从上面所引用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其中“烈怒”和“愤怒”被归给了耶和华;然事实上,耶和华没有烈怒和愤怒,而是人对祂有。至于在字义上经上如此说的原因,可参看前文(525,535,658节)。由此明显可知,“盛满了活到万世万代之神烈怒的香瓶”表示教会的可怕邪恶和虚假,它们将被圣言的良善和真理显明并揭露出来。只有真理和良善才能揭露邪恶和虚假;因为真理和良善在天堂之光中,而虚假和邪恶则在地狱的黑暗中;在黑暗里没什么可暴露的,因为除了邪恶和虚假,那里什么也没有。而通过天堂而来的光,一切事物都暴露出来,因为在天堂之光中,一切事物都会显现出来;事实上,天堂之光就是主的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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