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3.“盛满了活到万世万代之神烈怒的”表将被纯粹和真正的圣言真理和良善所显明并揭露的邪恶和虚假。经上之所以说这些香瓶“盛满了神的烈怒”,是因为它们装满了各样“灾”;“灾”表示教会的邪恶与虚假(657节);但它们不只装满这些,还装满了来自圣言的纯粹和真正的真理和良善,教会的邪恶和虚假将被这些真理和良善所揭露;不过,它们并非盛有真理和良善的香瓶;而表示从天堂进入教会的流注。经上乃是照着圣言字义的风格说它们“盛满了神的烈怒”,这一点从上面所引用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其中“烈怒”和“愤怒”被归给了耶和华;然事实上,耶和华没有烈怒和愤怒,而是人对祂有。至于在字义上经上如此说的原因,可参看前文(525,535,658节)。由此明显可知,“盛满了活到万世万代之神烈怒的香瓶”表示教会的可怕邪恶和虚假,它们将被圣言的良善和真理显明并揭露出来。只有真理和良善才能揭露邪恶和虚假;因为真理和良善在天堂之光中,而虚假和邪恶则在地狱的黑暗中;在黑暗里没什么可暴露的,因为除了邪恶和虚假,那里什么也没有。而通过天堂而来的光,一切事物都暴露出来,因为在天堂之光中,一切事物都会显现出来;事实上,天堂之光就是主的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