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73

673.“盛满了活到

673.“盛满了活到万世万代之神烈怒的”表将被纯粹和真正的圣言真理和良善所显明并揭露的邪恶和虚假。经上之所以说这些香瓶“盛满了神的烈怒”,是因为它们装满了各样“灾”;“灾”表示教会的邪恶与虚假(657节);但它们不只装满这些,还装满了来自圣言的纯粹和真正的真理和良善,教会的邪恶和虚假将被这些真理和良善所揭露;不过,它们并非盛有真理和良善的香瓶;而表示从天堂进入教会的流注。经上乃是照着圣言字义的风格说它们“盛满了神的烈怒”,这一点从上面所引用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其中“烈怒”和“愤怒”被归给了耶和华;然事实上,耶和华没有烈怒和愤怒,而是人对祂有。至于在字义上经上如此说的原因,可参看前文(525,535,658节)。由此明显可知,“盛满了活到万世万代之神烈怒的香瓶”表示教会的可怕邪恶和虚假,它们将被圣言的良善和真理显明并揭露出来。只有真理和良善才能揭露邪恶和虚假;因为真理和良善在天堂之光中,而虚假和邪恶则在地狱的黑暗中;在黑暗里没什么可暴露的,因为除了邪恶和虚假,那里什么也没有。而通过天堂而来的光,一切事物都暴露出来,因为在天堂之光中,一切事物都会显现出来;事实上,天堂之光就是主的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

圣爱与圣智 #41

41.不过,由于这与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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