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2.启15:7.“四活物中有一个把七个金香瓶给了那七位天使”表揭露教会的邪恶与虚假所凭借的那些真理与良善取自圣言的字义。“四活物”,也就是基路伯,表示终端的圣言,以及守卫,免得圣言的纯正真理与良善遭到侵犯(参看239节);由于圣言的内在真理与良善由字义来守卫,故“四活物中的一个”表示圣言的字义。“七碗”和“七灾”所表相同,因为它们是盛东西的;在圣言中,盛东西的和所盛的东西所表相同;如“杯”和“酒”所表相同,“盘”和“食物”所表相同。“杯”、“酒杯”、“香瓶”(vials)、“盘”与它们所盛之物表示相同的事物,接下来就会看到这一点。前面已经说明“七位天使”表示什么。之所以“把香瓶给他们”,是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真理与良善进入教会的流注,好揭露教会的邪恶与虚假;裸露的良善与真理无法流入,因为这些不被接受;但诸如在圣言字义中那样被包裹的真理被接受。此处,主总是从最内层通过终端来作工,或总是作完全的工。这就是为何“七个香瓶给了那七位天使”的原因,以此表示含有诸如属于圣言字义的那类真理与良善,虚假与邪恶凭它们被查明。圣言的字义就是一个容器,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36,37-49节)。
“香瓶”、“盘”、“杯”、“酒杯”、“瓶子”表示它们所盛之物,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说,你从我手中接这杯烈怒的酒,使众民族喝;他们若不肯接这杯,你就说,你们一定要喝。(耶利米书25:15,16,28)
巴比伦素来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耶利米书51:7)
我必将你姐姐的杯交在你手中;你必酩酊大醉,满有愁苦,喝干你姐姐撒玛利亚的杯,就是凄凉的杯。(以西结书23:31-34)
耶和华的杯必传到你那里,好叫你的荣耀上有呕吐物。(哈巴谷书2:16)
以东的女子哪,这杯也必传到你那里;你必喝醉,以致露体。(耶利米哀歌4:21)
耶和华必使暴风如雨般降与恶人;作他们杯中的份。(诗篇11:6)
耶和华手里有杯,祂混杂了这酒,使杯内满了搀杂的料,就倒出来;地上的一切恶人必喝。(诗篇75:8)
拜兽的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斟在神愤怒的杯中纯一不杂。(启示录14:10)
耶路撒冷啊,醒来,兴起,你从耶和华手中喝了祂烈怒的杯;喝了杯中那令人发颤的残渣。(以赛亚书51:17)
那女人手拿金杯,杯中盛满了可憎之物,就是她淫乱的污秽。(启示录17:4)
按她所行的加倍地报应她;用她调酒的杯,加倍地调给她喝。(启示录18:6)
我必使耶路撒冷向众民成为令人发颤的杯。(撒迦利亚书12:2)
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子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路加福音11:39)
耶稣对西庇太的两个儿子说,我将要喝的这杯,你们能喝吗?(马太福音20:22,23;马可福音10:38,39)
耶稣就对彼得说,我父所给我的那杯,我岂可不喝呢?(约翰福音18:11)
耶稣在客西马尼园说,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马太福音26:39,42,44)
耶稣拿起杯来说,你们都喝这个;因为这是我立新约的血。(马太福音26:27-28;马可福音14:23-24;路加福音22:17)
耶和华是我的杯,你持守的份。(诗篇16:5)
你为我摆设筵席,使我的杯满溢。(诗篇23:5)
我拿什么报答耶和华?我要举起救恩的杯。(诗篇116:12,13)
喝一杯安慰的酒。(耶利米书16:7)
“酒杯”、“杯”和“香瓶”、“瓶子”也所表相同(马太福音9:17;路加福音5:37, 38;耶利米书13:12; 48:12;哈巴谷书2:15)。盛香的“香瓶”、“香炉”、“香盒”与“香”所表相同;总的来说,各种容器和它们里面的事物所表相同。
983.启16:9.“人被大热所烤”表示对玷污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欲望。这从“大热”的含义清楚可知,“大热”是指对歪曲和对虚假的欲望,因而是指对玷污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欲望(参看AE 481节)。这些话论及那些处于与生活良善分离之信的人,那些“有兽印记、拜兽像”(启16:2)的人就是指他们。这些人因将信与教会的真正本质,即生活的良善分离,从而把它排除在得救的手段之外,故只能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那些把遵照主诫命的生活抛到一边的人就消灭了圣言的一切,因为圣言的一切都是生活的戒律或训词。信之戒律或训词,也就是圣言的真理,教导生活。
(关于第六诫续)
婚姻是天堂,通奸是地狱,这一点最好从它们的起源来看。真正的婚姻之爱的起源是主对教会的爱,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教会凭该婚姻而为教会,无论总体还是具体。具体的教会就是一个拥有教会在里面的人。由此清楚可知,主与一个教会之人的结合就是真正的婚姻之爱的起源;不过,还要告知这种结合如何能成为起源。主与一个教会之人的结合就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良善来自主,真理与人同在,被称为天上婚姻的结合由此而来;真正的婚姻之爱就从天上的婚姻而存在于处于与主的这种结合的两个婚姻伴侣之间。由此明显可知,首先,真正的婚姻之爱唯独来自主,存在于那些处于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之人里面。由于这种结合是相互的,所以主说:
他们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这种结合或这种婚姻自创造时就是如此建立的。男人被造为对真理的理解,女人被造为对良善的情感;因此,男人是真理,女人是良善。当同男人在一起的对真理的理解与同女人在一起的对良善的情感构成一体时,两个心智就有合而为一的结合。这种结合就是属灵的婚姻,婚姻之爱便从该婚姻降下来。因为当两个心智如此结合,以至于成为一个心智时,它们之间就有爱;当这爱,也就是属灵婚姻的爱降至身体时,它就变成属世婚姻的爱。每个人若愿意,都能很清楚地感知到,情况就是这样。一对在心智上从内层相互和互惠地相爱的婚姻伴侣,也在身体上如此相爱。众所周知,一切爱都从心智的情感降至身体,没有这种起源,爱就不存在。
由于婚姻之爱的起源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该婚姻本质上是天堂,所以很明显,通奸之爱的起源是邪恶与虚假的婚姻,该婚姻本质上是地狱。天堂之所以是婚姻,是因为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处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地狱之所以是通奸,是因为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处于邪恶与虚假的婚姻。由此可知,婚姻和通奸就像天堂和地狱那样彼此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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