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2.启15:7.“四活物中有一个把七个金香瓶给了那七位天使”表揭露教会的邪恶与虚假所凭借的那些真理与良善取自圣言的字义。“四活物”,也就是基路伯,表示终端的圣言,以及守卫,免得圣言的纯正真理与良善遭到侵犯(参看239节);由于圣言的内在真理与良善由字义来守卫,故“四活物中的一个”表示圣言的字义。“七碗”和“七灾”所表相同,因为它们是盛东西的;在圣言中,盛东西的和所盛的东西所表相同;如“杯”和“酒”所表相同,“盘”和“食物”所表相同。“杯”、“酒杯”、“香瓶”(vials)、“盘”与它们所盛之物表示相同的事物,接下来就会看到这一点。前面已经说明“七位天使”表示什么。之所以“把香瓶给他们”,是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真理与良善进入教会的流注,好揭露教会的邪恶与虚假;裸露的良善与真理无法流入,因为这些不被接受;但诸如在圣言字义中那样被包裹的真理被接受。此处,主总是从最内层通过终端来作工,或总是作完全的工。这就是为何“七个香瓶给了那七位天使”的原因,以此表示含有诸如属于圣言字义的那类真理与良善,虚假与邪恶凭它们被查明。圣言的字义就是一个容器,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36,37-49节)。
“香瓶”、“盘”、“杯”、“酒杯”、“瓶子”表示它们所盛之物,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说,你从我手中接这杯烈怒的酒,使众民族喝;他们若不肯接这杯,你就说,你们一定要喝。(耶利米书25:15,16,28)
巴比伦素来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耶利米书51:7)
我必将你姐姐的杯交在你手中;你必酩酊大醉,满有愁苦,喝干你姐姐撒玛利亚的杯,就是凄凉的杯。(以西结书23:31-34)
耶和华的杯必传到你那里,好叫你的荣耀上有呕吐物。(哈巴谷书2:16)
以东的女子哪,这杯也必传到你那里;你必喝醉,以致露体。(耶利米哀歌4:21)
耶和华必使暴风如雨般降与恶人;作他们杯中的份。(诗篇11:6)
耶和华手里有杯,祂混杂了这酒,使杯内满了搀杂的料,就倒出来;地上的一切恶人必喝。(诗篇75:8)
拜兽的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斟在神愤怒的杯中纯一不杂。(启示录14:10)
耶路撒冷啊,醒来,兴起,你从耶和华手中喝了祂烈怒的杯;喝了杯中那令人发颤的残渣。(以赛亚书51:17)
那女人手拿金杯,杯中盛满了可憎之物,就是她淫乱的污秽。(启示录17:4)
按她所行的加倍地报应她;用她调酒的杯,加倍地调给她喝。(启示录18:6)
我必使耶路撒冷向众民成为令人发颤的杯。(撒迦利亚书12:2)
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子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路加福音11:39)
耶稣对西庇太的两个儿子说,我将要喝的这杯,你们能喝吗?(马太福音20:22,23;马可福音10:38,39)
耶稣就对彼得说,我父所给我的那杯,我岂可不喝呢?(约翰福音18:11)
耶稣在客西马尼园说,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马太福音26:39,42,44)
耶稣拿起杯来说,你们都喝这个;因为这是我立新约的血。(马太福音26:27-28;马可福音14:23-24;路加福音22:17)
耶和华是我的杯,你持守的份。(诗篇16:5)
你为我摆设筵席,使我的杯满溢。(诗篇23:5)
我拿什么报答耶和华?我要举起救恩的杯。(诗篇116:12,13)
喝一杯安慰的酒。(耶利米书16:7)
“酒杯”、“杯”和“香瓶”、“瓶子”也所表相同(马太福音9:17;路加福音5:37, 38;耶利米书13:12; 48:12;哈巴谷书2:15)。盛香的“香瓶”、“香炉”、“香盒”与“香”所表相同;总的来说,各种容器和它们里面的事物所表相同。
1176.“说,祸哉,祸哉,这大城,凡有船在海中的,都因她的奢侈成了富足”表示对教义和宗教或宗教说服的哀悼,所有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确认它们的人都利用它们来获利。这从“祸哉,祸哉”、“大城”、“因她的奢侈成了富足”和“有船在海中”的含义清楚可知:“祸哉,祸哉”是指哀悼(对此,参看AE 1165节);“大城”是指教义和宗教或宗教说服(参看AE 1134节);“因她的奢侈成了富足”是指通过这些手段获利;“有船在海中”是指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确认这些。“凡有船在海中的”与启18:17中的“船主,所有乘船的和水手们,连所有靠海作业的”具有相同的含义;这些人表示所有自以为处于智慧、聪明和知识(科学),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确认这教义和宗教或宗教说服的虚假之人(可参看AE 1170节)。
(续)
圣治作用于属于人的爱,因而属于其意愿的情感,通过自由以他自己的情感引导他,把他从这种情感引入与它接近并相关的另一种情感,并且圣治的引导如此难以察觉,以至于人不知道它是如何运作的,事实上几乎不知道还有圣治这回事;因此,许多人否认圣治,并确认反对它。这源于世上所存在和发生的各种原因;例如,恶人的诡计和欺诈得逞;不敬虔的行为盛行;地狱的存在;理解力在属灵事物上是盲目的,由此产生了如此多的异端,其中每一种都源于一个首领,传播到各会众和民族,从而成为永久性的,如教皇派、路德派、加尔文派、墨兰顿派、摩拉维亚派、阿里乌派、苏西尼派、贵格会、狂热派,甚至犹太教;自然主义和无神论也在其中。伊斯兰教,以及异教则在欧洲之外盛行,遍及许多王国,其中有各种各样的敬拜;在有些情况下,则根本没有敬拜。
所有不出于神性真理思想这些问题的人,都在心里说,没有圣治;那些在这一点上犹豫不决的人的确主张圣治的存在,但却说,它只是普遍的,或总体的。当这两类人听说,圣治在人生命的每一个最小细节上运作时,他们都要么不注意,要么对这个真理几乎不感兴趣。那些不注意的人把它抛在身后,转身离开;而那些给予一点关注的人也像其他人那样转身离开,他们转过脸来,只是想看看它里面有什么东西没有;当他们看见它时,就对自己说:“原来如此。”后一种人中的一些人只是口头上,而非发自内心肯定这一真理。由于重要的是,要驱散由无知产生的盲目,或因光的缺乏而导致的幽暗,所以我们被允许看到:
(1)主不直接教导人,或说不是不用方法教导人,而是通过人里面那些来自听觉和视觉的事物间接教导人。
(2)尽管如此,主仍规定,人可以通过他作为其宗教从这个源头所接受的那些事物被改造并得救。
(3)主为每个民族提供了一种普遍的拯救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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