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2.启15:7.“四活物中有一个把七个金香瓶给了那七位天使”表揭露教会的邪恶与虚假所凭借的那些真理与良善取自圣言的字义。“四活物”,也就是基路伯,表示终端的圣言,以及守卫,免得圣言的纯正真理与良善遭到侵犯(参看239节);由于圣言的内在真理与良善由字义来守卫,故“四活物中的一个”表示圣言的字义。“七碗”和“七灾”所表相同,因为它们是盛东西的;在圣言中,盛东西的和所盛的东西所表相同;如“杯”和“酒”所表相同,“盘”和“食物”所表相同。“杯”、“酒杯”、“香瓶”(vials)、“盘”与它们所盛之物表示相同的事物,接下来就会看到这一点。前面已经说明“七位天使”表示什么。之所以“把香瓶给他们”,是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真理与良善进入教会的流注,好揭露教会的邪恶与虚假;裸露的良善与真理无法流入,因为这些不被接受;但诸如在圣言字义中那样被包裹的真理被接受。此处,主总是从最内层通过终端来作工,或总是作完全的工。这就是为何“七个香瓶给了那七位天使”的原因,以此表示含有诸如属于圣言字义的那类真理与良善,虚假与邪恶凭它们被查明。圣言的字义就是一个容器,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36,37-49节)。
“香瓶”、“盘”、“杯”、“酒杯”、“瓶子”表示它们所盛之物,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说,你从我手中接这杯烈怒的酒,使众民族喝;他们若不肯接这杯,你就说,你们一定要喝。(耶利米书25:15,16,28)
巴比伦素来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耶利米书51:7)
我必将你姐姐的杯交在你手中;你必酩酊大醉,满有愁苦,喝干你姐姐撒玛利亚的杯,就是凄凉的杯。(以西结书23:31-34)
耶和华的杯必传到你那里,好叫你的荣耀上有呕吐物。(哈巴谷书2:16)
以东的女子哪,这杯也必传到你那里;你必喝醉,以致露体。(耶利米哀歌4:21)
耶和华必使暴风如雨般降与恶人;作他们杯中的份。(诗篇11:6)
耶和华手里有杯,祂混杂了这酒,使杯内满了搀杂的料,就倒出来;地上的一切恶人必喝。(诗篇75:8)
拜兽的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斟在神愤怒的杯中纯一不杂。(启示录14:10)
耶路撒冷啊,醒来,兴起,你从耶和华手中喝了祂烈怒的杯;喝了杯中那令人发颤的残渣。(以赛亚书51:17)
那女人手拿金杯,杯中盛满了可憎之物,就是她淫乱的污秽。(启示录17:4)
按她所行的加倍地报应她;用她调酒的杯,加倍地调给她喝。(启示录18:6)
我必使耶路撒冷向众民成为令人发颤的杯。(撒迦利亚书12:2)
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子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路加福音11:39)
耶稣对西庇太的两个儿子说,我将要喝的这杯,你们能喝吗?(马太福音20:22,23;马可福音10:38,39)
耶稣就对彼得说,我父所给我的那杯,我岂可不喝呢?(约翰福音18:11)
耶稣在客西马尼园说,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马太福音26:39,42,44)
耶稣拿起杯来说,你们都喝这个;因为这是我立新约的血。(马太福音26:27-28;马可福音14:23-24;路加福音22:17)
耶和华是我的杯,你持守的份。(诗篇16:5)
你为我摆设筵席,使我的杯满溢。(诗篇23:5)
我拿什么报答耶和华?我要举起救恩的杯。(诗篇116:12,13)
喝一杯安慰的酒。(耶利米书16:7)
“酒杯”、“杯”和“香瓶”、“瓶子”也所表相同(马太福音9:17;路加福音5:37, 38;耶利米书13:12; 48:12;哈巴谷书2:15)。盛香的“香瓶”、“香炉”、“香盒”与“香”所表相同;总的来说,各种容器和它们里面的事物所表相同。
1061.启17:9.“这就是有智慧的心思”表示在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上对这些事物的理解。这从“这就是心思”和“有智慧”的含义清楚可知:“这就是心思”是指对这些事物的理解;“有智慧”是指一个能看出这个异象,尤其“朱红色的兽”和“它的七头十角”代表、因而表示什么的人。但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有智慧”是指在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上对所代表的事物的解释,因而对“七头”所指的“七座山”和“七位王”是什么意思的解释。因为这位天使所给出的解释,即“那七头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又是七位王,五位已经倾倒了,一位还在,一位还没有来到”,和接下来的话,不是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上的解释,而是在隐藏着属灵意义的一种纯属世意义上的解释,这层意义必须展开;当解释“七座山”、“七位王”、“五位已经倾倒了”、“一位还在”、“一位还没有来到”等等表示什么时,这层意义就展开了。因此,这就是“有智慧”的意思。如前所述:
在这里有智慧。有聪明的人,就让他计算兽的数字。(启示录13:18)
这位天使没有从属灵意义来解释属世意义上的这个异象,因为他的解释构成字面上的圣言;字面上的圣言必须是属世的,而属灵意义必须被储存在它的每个细节中;否则,圣言不会作为一个基础而为天堂服务,也不会作为教会与天堂结合的手段而为教会服务。出于同样的原因,当天使解释圣言的其它部分,如但以理书和其余的先知书中的异象时,他们以一种纯属世的意义,根本不是以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来解释它们。当解释“七座山”、“七位王”和其它事物时,此处就给出了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即:“山”表示圣言的良善,“七座山”表示被亵渎的这些良善;“王”表示圣言的真理,“七位王”表示被亵渎的这些真理。这就是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这属灵意义(即灵义)被称为内在意义,也被称为属灵-属世意义。
(关于第四种亵渎)
第四种亵渎就是过着一种虔诚的生活,常去教堂或圣殿,虔诚地听讲道,参加圣餐礼和其它指定的敬拜形式;在家里阅读圣言,有时阅读信仰书籍;习惯性地早祷晚祷,然而却视圣言中的生活戒律,尤其十诫为无足轻重,在交易和判决中为了利益和友情而行事不诚实、不公义;当淫欲燃起,并催促或允许时,就去行淫和通奸;对那些不放纵自己的利益或名誉的人充满仇恨和报复;撒谎,说善人的坏话,说恶人的好话,等等。当一个人处于这些邪恶,没有通过厌恶和憎恨它们而从它们当中洁净出来,仍虔诚地敬拜神,如前所述时,他就犯了亵渎罪;因为他将他那不洁的内在与虔诚的外在混在了一起,并玷污了后者。事实上,不从内在发出并存在的外在是不可能存在的。人的行为和言语就是他的外在,思维和意志或意愿是他的内在。人只能出于思维说话,只能出于意志或意愿行动。当思维和意愿的生命充满狡猾、恶意和暴力时,情况必是这样:这些东西作为生命的内在罪行,将流入敬拜和虔诚的言语和行为,就像污水一样玷污它们。
这种敬拜就是“歌革和玛各”(启示录20:8)的意思,并在以赛亚书中被如此描述:
当你们的手满了鲜血时,所献的许多祭物,就是素祭、香品、月朔和所定的节期,与我何益呢?你们要洗濯、自洁,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以赛亚书1:11–17)
这种亵渎不像前者那样是虚伪的,因为处于其中的人相信,他通过与内在分离的外在虔诚就会得救,不知道能使他得救的敬拜是来自内在的外在敬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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