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72

672.启15:7.

672.启15:7.“四活物中有一个把七个金瓶给了那七位天使”表示取自圣言字义、用来揭露教会的邪恶和虚假的真理和良善。“四活物”,也就是基路伯,表示终端中的圣言,和保护,免得圣言的真正真理和良善遭到侵犯(可参看AR 239节);由于圣言的内在真理和良善由圣言的字义来保护,所以“四活物中的一个”表示圣言的字义。“七瓶”和“七灾”所表相同,因为小瓶是盛东西的器皿;在圣言中,盛东西的器皿和所盛的东西所表相同;如“杯”和“酒”所表相同,“盘”和“食物”所表相同。“杯”、“酒杯”、“小瓶”、“盘”与它们所盛的东西表示相同的事物,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可以看出来。前面已经说明,“七位天使”表示什么。“把小瓶给他们”,是因为论述的主题是真理和良善进入教会的流注,以便教会的邪恶和虚假可以被揭露出来;裸露的良善和真理无法流入,因为这些不被接受;但披上衣服的真理,就是诸如在圣言字义中的那种,能被接受。此处,主总是从至内层通过终端,或在完全中运作。这就是“把小瓶给了天使们”的原因,以此表示包含真理和良善,就是诸如构成或属于圣言字义的那种真理和良善,虚假和邪恶通过它们被发现。圣言的字义是一个容器或盛纳的器皿,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36, 37-49节)。

“小瓶”、“盘”、“杯”、“酒杯”、“瓶子”表示包含在它们里面的东西,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耶利米书:

耶和华说,你从我手中接这杯烈怒的酒,使所有民族都喝;他们若不肯接这杯,你就说,你们一定要喝。(耶利米书25:15, 16, 28)

又:

巴比伦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耶利米书51:7)

以西结书:

我必将你姐姐的杯交在你手中;你必酩酊大醉,满有愁苦,满了毁灭的杯,就是你姐姐撒玛利亚的杯。(以西结书23:31-34)

哈巴谷书:

耶和华的杯必传到你那里,好叫你的荣耀上有呕吐物。(哈巴谷书2:16)

耶利米哀歌:

以东的女子啊,这杯也必传到你那里;你必喝醉,以致露体。(耶利米哀歌4:21)

诗篇:

耶和华必使暴风如雨般降与恶人;作他们杯中的份。(诗篇11:6)

又:

耶和华手里有杯,祂将酒调和,使它满了搀杂的料,又倒出来;地上的一切恶人都必喝。(诗篇75:8)

启示录:

拜兽的人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启示录14:10)

以赛亚书:

耶路撒冷啊,醒来,起来,你从耶和华手中喝了祂烈怒的杯;你喝了战栗之杯中的残渣。(以赛亚书51:17)

启示录:

那女人手拿盛满了可憎之物和她淫乱污秽的金杯。(启示录17:4)

又:

她的作为加倍地报应她;用她调酒的杯加倍调给她。(启示录18:6)

撒迦利亚书:

我必使耶路撒冷向众民成为颤抖的杯。(撒迦利亚书12:2)

马太福音:

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子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 路加福音11:39)

又:

耶稣对西庇太的两个儿子说,我将要喝的杯,你们能喝吗?(马太福音20:22, 23; 马可福音10:38, 39)

约翰福音:

耶稣就对彼得说,我父所给我的那杯,我岂可不喝呢?(约翰福音18:11)

马太福音:

耶稣在客西马尼园说,倘若可能,就叫这杯离开我吧。(马太福音26:39, 42, 44)

又:

耶稣拿起杯来说,你们都喝它;这是我立新约的血。(马太福音26:27-28; 马可福音14:23-24; 路加福音22:17)

诗篇:

耶和华是我的杯,你持守我的阄分。(诗篇16:5)

又:

你在我面前摆设筵席,我的杯必满溢。(诗篇23:5)

又:

我拿什么报答耶和华?我要举起救恩的杯。(诗篇116:12, 13)

耶利米书:

喝安慰的杯。(耶利米书16:7)

“酒杯”、“杯”也与“小瓶”、“瓶子”所表相同(马太福音9:17; 路加福音5:37, 38; 耶利米书13:12; 48:12; 哈巴谷书2:15)。盛香的“小瓶”、“香炉”、“香盒或香具”与“香或香祭”所表相同;总的来说,各种器皿和它们里面的东西所表相同。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9

SS49.至此,我已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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