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1.“穿着洁白光明的细麻衣,胸间束着金带”表这一切是出于纯粹和真正的圣言真理和良善。很快就会看到,“洁白光明的细麻衣”表示纯粹和真正的真理。“胸间束着金带”表示发出同时联结的神性,也就是神性良善,如前所述(46节)。“穿着和束着”表示显现并存在于它们里面;因为衣表示披裹良善的真理(166节);带表示容纳真理和良善于其次序和联系中(46节)。从这些事明显可知,“天使穿着洁白光明的细麻衣,胸间束着金带”表示纯粹和真正的真理和良善,它们因并非来自其它源头,只来自圣言,故表示圣言的真理和良善。
“细麻衣”表示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亚伦进入会幕,就近祭坛时,要穿细麻布裤子。(出埃及记28:42,43)
亚伦进入圣地时,要穿上细麻布圣内袍,把细麻布裤子穿在身上;束细麻布带子,戴细麻布冠冕;这些都是圣衣,他为百姓行赎罪之礼时,要穿上这圣衣。(利未记16:4,32)
同样:
祭司,利未人进内院门时,要穿细麻衣,头上要戴细麻布裹头巾,腰穿细麻布裤子。(以西结书44:17,18)
穿细麻布以弗得的祭司。(撒母耳记上22:18)
那时,撒母耳还是孩子,穿着细麻布的以弗得,侍立在耶和华面前。(撒母耳记上2:18)
当约柜被抬进城里时,大卫穿着细麻布的以弗得。(撒母耳记下6:14)
从这些事明显可知为何:
主在为门徒洗脚时,以细麻衣束腰,用细麻衣擦他们的脚。(约翰福音13:4,5)天使身穿细麻衣。(但以理书10:5;以西结书9:2-4,11;10:2-7)
以及:
在主的坟墓前见到的天使衣服明亮,放白光。(马太福音28:3)
量新殿的天使手拿麻绳。(以西结书40:3)
耶利米为代表教会在真理上的状态:
被吩咐去买一根麻布带子,将它藏在幼发拉底河边的磐石穴中,后来发现它变坏了。(耶利米书13:1-7)
在以赛亚书,经上说:
压伤的芦苇,祂不折断,冒烟的残麻,祂不扑灭,祂凭真理将公理传开。(以赛亚书42:3)
在这些地方,“麻”无非表示真理。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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