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普世观念或普世形式的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信仰是这样:自永恒而来的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是为了能征服地狱,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凡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了。
之所说普世观念或普世形式,是因为这是信仰的共性,信仰的共性就是那必须在信仰的每一和一切事物中的。这是信仰的一个共性: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是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共性:若非主降世,没有凡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共性:主降世是为了能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而确实将它移除了;因此,祂征服了地狱,使它归入秩序,并服从于祂。这也是信仰的一个共性:祂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说,将人身与它所来自的神性合一,从而征服地狱;祂以这种方式使地狱保持在秩序和对祂的服从中,直到永远。由于这两件事中的每一件都只有通过试探,甚至直达它们的极限才能实现,它们的极限是十字架受难,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这些就是关于主的信仰共性。
就人而言,基督教信仰的共性是信主;因为与主的结合通过信祂实现,而救赎通过结合实现。信祂,就是对祂会拯救拥有信心,并且由于除了生活良好的人外,没有人能有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的意思。
前面具体论述了基督教信仰的这两个共性;《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论述了关于主的第一个共性;《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仁爱和信仰篇》,以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论述关于人的第二个共性;在对启示录的解释中,我们论述了这两个共性。
588.“不能看、不能听、不能走的”表示在它们里面并从它们那里没有丝毫对真理的理解或对良善的感知,因而没有丝毫属灵生命。这从“看”、“听”和“走”的含义清楚可知:“看”是指理解真理(参看AE 11, 260a, 529节);“听”是指感知和服从(也可参看AE 14, 249节),也指有理解,以至于感知(AE 529节);“走”是指属灵地生活,当论及主时,是指生命本身(参看AE 97节)。由此清楚可知,“不能看、不能听、不能走”表示没有对真理的理解,对良善的感知,因而没有属灵生命;这些不在偶像里面或来自它们,因为“偶像”表示教义、宗教和敬拜的虚假,这些事物不在虚假里面,而是在来自良善的真理里面;来自对良善的意愿的一切理解、一切感知,和随之而来的属灵生命都在真理里面并来自真理。之所以说“随之而来”,是因为属灵生命在于对真理的理解和来自对良善的意愿的感知。事实上,真理在天堂之光中,以至于真理本身在天堂放光;这是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构成灵界的一切光,这光赋予天使一切聪明和智慧。由于真理本身属于光,所以可知,虚假不属于光,它们熄灭光;因此,在圣言中,虚假被称为“黑暗”(参看AE 526节);它们因是黑暗,故是属灵死亡之荫。但要知道,构成这种黑暗的,是邪恶之虚假,而不是非来自邪恶的虚假。“听”表示来自对良善的意愿的感知,因而表示服从,因为言语与声音一起进入耳朵,说出来的真理进入理解力,由此进入思维,而声音进入意愿,由此进入情感。在灵界,声音显示并产生属于意愿的情感,有声的话语显示并产生属于理解力的思维(《天堂与地狱》,236, 241节;AE 323a节)。由此可见,为何“听”和“听从”也表示服从,“耳朵”和“听见”表示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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