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信仰共识是这样:永恒主,即耶和华来到世间,是为了能征服地狱,荣耀其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会得救。
之所说这是共识,是因为这是信仰的共性,信仰的共性就是那必须在信仰的每一和一切事物中的。这是信仰的一个共性:神在位格和本质上为一,圣三一就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共性: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共性:主降世是为了能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而将它移除;从而将其征服,使其纳入秩序并服从于祂。这也是信仰的一个共性:祂降世是要荣耀祂在世间所取的人身,也就是将人身与人身所来自的神性合而为一;祂以这种方式征服地狱后,便将其保持在秩序和对祂的服从中,直到永远。由于这些大工只有经过试探,甚至终级试探才能成就;而终级试探就是十字架受难,所以祂就统统承受。这些就是关于主的信仰共性。
在人这方面,基督教信仰的共性就是信主;因为与主的结合是通过信祂实现的,而救恩又是通过结合实现的。所谓信祂,就是确信祂能拯救,并且由于除了过着良善生活的人外,没有人能有这样的信心,所以这一点也由信祂来表示。
基督教信仰的这两个共性已有具体的论述;涉及主的第一个共性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已有论述;涉及人的第二个共性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仁与信篇》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有所论述;这二者如今在启示录的解读中都有所论述。
69.⑴先前的天由哪些人构成。先前的天是由所有受到最后审判的人构成的。受到最后审判的,既不是地狱里的人或天堂里的人,也不是灵人界里的人(关于灵人界,参看HH421-520节),更不是仍活在世上的人,仅仅是那些自造一种天堂的人;他们当中大多数人住在山上或高处的磐石上。这些人也是主安置在左边的山羊(马太福音25:32-33)所表示的人。由此可以证实,先前的天不但由基督徒,还由伊斯兰教徒、外邦人或异教徒构成;他们都在各种不同的地方自造这类天堂。
我简单描述一下他们的性质。他们就是那些在世上过着表面圣洁的生活,却没有内在的圣洁,公正和诚实是由于文明道德的法律,而不是由于属灵律法的人。因此,他们是外在人或属世人,不是内在人或属灵人。他们包括那些掌握教会的教义,甚至能教导它,却不照之生活的人;还包括那些担任各种职务,履行服务或发挥功用,但不是为了服务或功用的人。在全世界生活在主降临之后的人当中,这些人和类似他们的其他人构成先前的天。因此,该天堂在性质上极像由那些行善不是因为它是良善,而是因为害怕法律惩罚,丧失名声、尊敬和财富的人构成的世界和地上教会。只为这些而不为其它原因行善的人并不敬畏神,而是害怕人,也没有良心。
构成先前天的新教徒,大多是那些持守唯信得救的信仰,却没有信仰的生活,就是仁爱生活的人;他们还渴望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和仰慕。当所有这些人在公开场合时,他们的内层就关闭,免得它们显现。然而,当最后的审判开始时,他们的内层就打开;那时会发现,他们内心痴迷各种邪恶和虚假,反对神性,实际上早就身在地狱了。因为每个人死后立即与同类灵人联系在一起:善人与天堂里的同类灵人联系在一起,恶人与地狱里的同类灵人联系在一起。然而,在他们的内层显露之前,他们不会加入同类灵人。在此期间,他们能与外在类似他们的人交往。
然而,要知道,凡内在良善,因而属灵的人都与他们分离,并被提入天堂;凡内外都邪恶的人也与他们分离,并被投入地狱。这种事从主降临的那一刻起就发生了,一直持续到最后的审判发生时的最后一刻。只有刚才所描述的那种人留下来,形成自己的社群,从而构成先前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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