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9.启15:5.“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在天上那存法版帐幕的殿开了”表天堂的至内层被看到了,在那里主居于其圣言的神圣,以及律法,也就是十诫中。“殿”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因而表示天堂和教会(191,529节),在此表示基督天堂。“法版帐幕”(tabernacle of the testimony)表示该天堂的至内层,在那里主居于圣言的神圣,以及律法,也就是十诫中;因为“帐幕”(或会幕)同样表示天堂(585节),帐幕或会幕的至内层就是约柜所在之处,约柜中有两块石版,上面是神用手指所写的十句话,也就是“法版”(testimony)所表示,也被称为“见证”(testimony)的十诫;由此明显可知,“我观看,见在天上那存法版帐幕的殿开了”表天堂的至内层被看到了,在那里主居于其神圣,以及律法,也就是十诫中。“法版帐幕”也表示圣言所在之处,因为所提及的“法版或见证”(testimony)不仅涉及律法,也就是十诫,还涉及圣言,涉及作为圣言的主,因为圣言为主作见证(490,555节)。
圣言在天上,被存放于天上被称为神圣宝库的至内在部分,那里的光火红明亮,胜过外面在天上其它部分所闪耀的各种程度的光,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0-75节),关于这神圣宝库(参看该书73节)。关于律法,也就是十诫的神圣,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53-60节)中十诫的相关内容。关于盛有十诫两块石版的约柜构成耶路撒冷圣殿、因而会幕的至圣所或至内在部分,可参看列王纪上(61:9-28; 8:3-9)。律法,也就是十诫被称为“法版”(或见证),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摩西下来,手里拿着两块法版;这版是神的工作;字是神写的,刻在版上。(出埃及记32:15,16)
两块法版,就是神用指头写的石版。(出埃及记31:18)
耶和华说,你要将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25:16,21,22)
摩西取来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40:20)
香的烟云遮掩法版上的施恩座。(利未记16:13)
耶和华对摩西说,把这些杖存在法版前,后来把亚伦的杖放在法版前。(民数记17:4,10)
摩西就把杖存在法版的帐幕内,在耶和华面前。(民数记17:7)
约柜被称为法柜(ark of the testimony)。(出埃及记31:7)
帐幕被称为法版的居所。(出埃及记38:21)
77.“就仆倒在祂脚前”表示在神性面前出于内心谦卑的崇拜。这从“仆倒在脚前”的含义清楚可知,“仆倒在脚前”是指出于谦卑的崇拜。它之所以表示内心的谦卑,是因为在神性面前发自内心的谦卑产生这种仆倒。各种情感都在身体上拥有相对应的动作;当人从内层处于情感时,身体就被引向,并且仿佛自动落入这些动作。在一个人面前的谦卑会照着对他的尊重而产生下拜;但它在神性面前会产生完全的仆倒,尤其当一个人认为在能力和智慧方面,神性就是一切,人相对而来说什么都不是,或一切良善都来自神性,从人而来的,无非是邪恶时。当人从心里作出这种承认时,他可以说就从自己里面出来了,从而面伏于地;当他如此从自己里面出来时,也就从自我中移出了,这自我本身完全是邪恶;当自我被移除时,神性就充满他,并把他扶起来;并不是说神性因祂自己渴望这种谦卑,而是因为那时邪恶被移除了;邪恶从人那里被移除到何等程度,神性就流入到何等程度,因为唯独邪恶挡道或反对。关于这种谦卑的例子可参看《宇宙星球》(91节)。
当神性同在,移除人的自我,后来又填充他时,他的状态在本节经文是如此描述的:“我一看见祂,就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祂用右手按着我,对我说,不要惧怕。”但以理书进一步描述了这种状态:
我举目观看,见有一人身穿细麻衣。祂面貌如闪电的样子,眼目如火把,脚如擦亮的铜那么光亮。唯独我但以理看见这异象,同着我的人没有看见。却有极大的战兢落在他们身上,他们就逃跑。我毫无气力;就面伏在地沉睡了。看哪,有一只手摸我,使我用膝和手掌支持微起,祂说,不要惧怕。(但以理书10:5–12)
当以西结看到基路伯时,他也描述了这种状态,基路伯表示在圣治方面的主:
我一看见耶和华的荣耀,就面伏于地,又听见一位说话的声音。他对我说,人子啊,你立脚站起来,我要和你说话。他对我说话的时候,灵就进入我里面,使我立脚站起,我便听见那对我说话的。(以西结书1:28; 2:1–2; 3:24)
当耶稣在彼得、雅各和约翰面前变了形像时,情况也是如此;对此,马太福音如此记着说:
彼得还说话的时候,看哪,有一朵明亮的云彩遮盖他们;看哪,又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门徒听见这些话,就面伏于地,极其害怕。耶稣进前来,摸他们说,起来,不要害怕。他们举目不见一人,只见耶稣。(马太福音17:5–8)
从这些经文明显看出,当人处于一种内心谦卑的状态时,主的神性人身与人的同在是何性质,即:他面伏于地,因主的手触摸而立脚起来。显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的同在产生了这些效果,因为在七灯台中间的人子就是如此出现在约翰面前的。人子就是神性人身方面的主(AE 63节)。当主变形像时,祂以同样的方式出现在门徒面前;因此,经上还说:“他们举目不见一人,只见耶稣。”但以理和以西结所看见的,正是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一点从主自己的话明显看出来,即: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听见过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也要参看约翰福音1:18)
此外,当主在世上时,人们也通过面伏于祂的脚下而敬拜祂(马太福音28:9; 马可福音7:25–26; 路加福音8:41; 17:15–16, 18; 约翰福音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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