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9.启15:5.“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在天上那存法版帐幕的殿开了”表天堂的至内层被看到了,在那里主居于其圣言的神圣,以及律法,也就是十诫中。“殿”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因而表示天堂和教会(191,529节),在此表示基督天堂。“法版帐幕”(tabernacle of the testimony)表示该天堂的至内层,在那里主居于圣言的神圣,以及律法,也就是十诫中;因为“帐幕”(或会幕)同样表示天堂(585节),帐幕或会幕的至内层就是约柜所在之处,约柜中有两块石版,上面是神用手指所写的十句话,也就是“法版”(testimony)所表示,也被称为“见证”(testimony)的十诫;由此明显可知,“我观看,见在天上那存法版帐幕的殿开了”表天堂的至内层被看到了,在那里主居于其神圣,以及律法,也就是十诫中。“法版帐幕”也表示圣言所在之处,因为所提及的“法版或见证”(testimony)不仅涉及律法,也就是十诫,还涉及圣言,涉及作为圣言的主,因为圣言为主作见证(490,555节)。
圣言在天上,被存放于天上被称为神圣宝库的至内在部分,那里的光火红明亮,胜过外面在天上其它部分所闪耀的各种程度的光,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0-75节),关于这神圣宝库(参看该书73节)。关于律法,也就是十诫的神圣,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53-60节)中十诫的相关内容。关于盛有十诫两块石版的约柜构成耶路撒冷圣殿、因而会幕的至圣所或至内在部分,可参看列王纪上(61:9-28; 8:3-9)。律法,也就是十诫被称为“法版”(或见证),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摩西下来,手里拿着两块法版;这版是神的工作;字是神写的,刻在版上。(出埃及记32:15,16)
两块法版,就是神用指头写的石版。(出埃及记31:18)
耶和华说,你要将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25:16,21,22)
摩西取来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40:20)
香的烟云遮掩法版上的施恩座。(利未记16:13)
耶和华对摩西说,把这些杖存在法版前,后来把亚伦的杖放在法版前。(民数记17:4,10)
摩西就把杖存在法版的帐幕内,在耶和华面前。(民数记17:7)
约柜被称为法柜(ark of the testimony)。(出埃及记31:7)
帐幕被称为法版的居所。(出埃及记38:21)
1206.启19:4.“那二十四位长老与四活物就俯伏”表示高层天堂天使内心的谦卑。这从“俯伏”、“二十四位长老”和“四活物”的含义清楚可知:“俯伏”是指内心的谦卑(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二十四位长老”和“四活物”是指高层天堂和那里的天使(参看AE 313, 322, 362, 462节)。“俯伏”是指内心的谦卑,因为双膝跪地和脸伏于地是对应于被称为内心谦卑的至内在谦卑的动作;有些动作自然地对应于每一种情感,当人进入相对应的情感时,他自动做出这些动作。但只有那些还没有学会伪装自己所陌生的情感之人才能理解这一点;而那些已经学会伪装的人会采取自己的某些表达方式,通过这些方式来表现内心的情感,尽管它们根本不是发自内心。这些人也能在神面前俯伏,但那纯粹是伪装的动作。提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在神面前“俯伏”是指出于被称为内心谦卑的至内在情感行动;这种情感先于崇拜或敬拜,也就是嘴上的行动。
(关于植物的生命续)
(1)自然界的任何事物若不从属灵之物那里并通过这属灵之物,就不存在。其原因在于,任何事物若不从另一个事物那里,因而最终从本身是和存在,或说存在和实存的那一位,也就是神那里,就不能存在。因此,神被称为存在和实存,因存在而被称为耶,因祂自己里面的存在和实存而被称为耶和华。自然界的任何事物若不从属灵之物那里,就无法出现,或不能存在,因为任何事物若没有一个灵魂,是不可能的,作为本质的一切都被称为灵魂。凡没有一个本质在自己里面的东西,都不存在,它是一个非实体,因为它没有能从中出现或获得实存的存在。自然界就是这种情况;它从中存在的本质是属灵的,因为这本质拥有神性存在在自己里面,也拥有神性力量,即作用的力量,创造的力量和形成的力量,这从接下来的内容明显看出来。此外,这本质可称为灵魂,因为一切属灵之物都是活的;当活物作用于非活物时,例如作用于属世之物时,活物就会使非活物要么可以说似乎从它自己那里活着,要么从它那里获得某种生命的表象;前者适用于动物,后者适用于植物。
自然界的任何事物若不从属灵之物那里,就不存在,因为没有一个原因,就不可能产生结果。凡存在于结果中的东西,或凡以结果的形式存在的东西都来自一个原因,或从一个原因发出;不来自一个原因,或从一个原因发出的东西是分离的。自然界就是这种情况;它的一切细微和最细微的部分都是来自一个原因的结果,这个原因是在先的,内在的,比结果更优越,并直接从神发出。由于有一个灵界存在,这灵界是在先的,内在的,比自然界更优越,所以属于灵界的一切都是原因,属于自然界的一切都是结果。甚至在自然界,一个事物也要按照一个发展过程从另一个事物那里存在,但这是通过从灵界发出的原因来完成的,因为结果的原因在哪里,哪里也会找到产生结果的原因;每个结果都会在一个连续次序中成为一个有效原因,甚至直到终端或最低层,就是有效力量停止的地方。但这一过程是靠属灵之物不断实现的,这力量唯独存在于属灵之物中;因此,这就是“自然界的任何事物若不从属灵之物那里并通过这属灵之物,就不存在”的意思。
自然界有两个间接原因,那里的一切结果,也就是一切产生和形成,都通过这两个间接原因完成或发生。这两个间接原因就是光和热。光修改物质,热驱动它们,或促使它们行动,在每种情况下,能力都从太阳在它们里面的存在中发出。显为光,或被视为光的太阳的存在照着每一个事物或每个粒子自创造时所拥有的形式而产生这个事物或粒子的一切力量或物质的活性,这就是修改。被感知为热的太阳的存在照着每一个事物或每个粒子的形式,通过将这个事物或粒子自创造时就拥有的驱动力或努力召唤到行动中,或说通过驱动它自创造时就拥有的驱动力而使它膨胀,并产生一种活跃和有效的力量。这种驱动力通过热变成一种力量,这种力量甚至在自然界最微小的形式中也很活跃;该驱动力就来自在它们里面起作用,并作用于它们的属灵之物。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