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69

669.启15:5.

669.启15:5.“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在天上那存法版帐幕的殿开了”表天堂的至内层被看到了,在那里主居于其圣言的神圣,以及律法,也就是十诫中。“殿”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因而表示天堂和教会(191,529节),在此表示基督天堂。“法版帐幕”(tabernacle of the testimony)表示该天堂的至内层,在那里主居于圣言的神圣,以及律法,也就是十诫中;因为“帐幕”(或会幕)同样表示天堂(585节),帐幕或会幕的至内层就是约柜所在之处,约柜中有两块石版,上面是神用手指所写的十句话,也就是“法版”(testimony)所表示,也被称为“见证”(testimony)的十诫;由此明显可知,“我观看,见在天上那存法版帐幕的殿开了”表天堂的至内层被看到了,在那里主居于其神圣,以及律法,也就是十诫中。“法版帐幕”也表示圣言所在之处,因为所提及的“法版或见证”(testimony)不仅涉及律法,也就是十诫,还涉及圣言,涉及作为圣言的主,因为圣言为主作见证(490,555节)。
圣言在天上,被存放于天上被称为神圣宝库的至内在部分,那里的光火红明亮,胜过外面在天上其它部分所闪耀的各种程度的光,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0-75节),关于这神圣宝库(参看该书73节)。关于律法,也就是十诫的神圣,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53-60节)中十诫的相关内容。关于盛有十诫两块石版的约柜构成耶路撒冷圣殿、因而会幕的至圣所或至内在部分,可参看列王纪上(61:9-28; 8:3-9)。律法,也就是十诫被称为“法版”(或见证),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摩西下来,手里拿着两块法版;这版是神的工作;字是神写的,刻在版上。(出埃及记32:15,16)
两块法版,就是神用指头写的石版。(出埃及记31:18)
耶和华说,你要将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25:16,21,22)
摩西取来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40:20)
香的烟云遮掩法版上的施恩座。(利未记16:13)
耶和华对摩西说,把这些杖存在法版前,后来把亚伦的杖放在法版前。(民数记17:4,10)
摩西就把杖存在法版的帐幕内,在耶和华面前。(民数记17:7)
约柜被称为法柜(ark of the testimony)。(出埃及记31:7)
帐幕被称为法版的居所。(出埃及记38:21)

诠释启示录 #1012

1012.启16:1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前面解释这段经文(可参看AE 693, 746f节)。

“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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