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9.启15:5.“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在天上那存法版帐幕的殿开了”表天堂的至内层被看到了,在那里主居于其圣言的神圣,以及律法,也就是十诫中。“殿”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因而表示天堂和教会(191,529节),在此表示基督天堂。“法版帐幕”(tabernacle of the testimony)表示该天堂的至内层,在那里主居于圣言的神圣,以及律法,也就是十诫中;因为“帐幕”(或会幕)同样表示天堂(585节),帐幕或会幕的至内层就是约柜所在之处,约柜中有两块石版,上面是神用手指所写的十句话,也就是“法版”(testimony)所表示,也被称为“见证”(testimony)的十诫;由此明显可知,“我观看,见在天上那存法版帐幕的殿开了”表天堂的至内层被看到了,在那里主居于其神圣,以及律法,也就是十诫中。“法版帐幕”也表示圣言所在之处,因为所提及的“法版或见证”(testimony)不仅涉及律法,也就是十诫,还涉及圣言,涉及作为圣言的主,因为圣言为主作见证(490,555节)。
圣言在天上,被存放于天上被称为神圣宝库的至内在部分,那里的光火红明亮,胜过外面在天上其它部分所闪耀的各种程度的光,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0-75节),关于这神圣宝库(参看该书73节)。关于律法,也就是十诫的神圣,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53-60节)中十诫的相关内容。关于盛有十诫两块石版的约柜构成耶路撒冷圣殿、因而会幕的至圣所或至内在部分,可参看列王纪上(61:9-28; 8:3-9)。律法,也就是十诫被称为“法版”(或见证),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摩西下来,手里拿着两块法版;这版是神的工作;字是神写的,刻在版上。(出埃及记32:15,16)
两块法版,就是神用指头写的石版。(出埃及记31:18)
耶和华说,你要将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25:16,21,22)
摩西取来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40:20)
香的烟云遮掩法版上的施恩座。(利未记16:13)
耶和华对摩西说,把这些杖存在法版前,后来把亚伦的杖放在法版前。(民数记17:4,10)
摩西就把杖存在法版的帐幕内,在耶和华面前。(民数记17:7)
约柜被称为法柜(ark of the testimony)。(出埃及记31:7)
帐幕被称为法版的居所。(出埃及记38:21)
94.当今基督教会习惯称主为我们的救主,“马利亚之子”,却很少称祂为神的儿子,除非表达自永恒所生神儿子的意思。这是因为天主教将马利亚奉为神圣,远胜过其他所有人,并将她高举为在一切圣徒之上的女神或女王。然而,主荣耀了祂的人身后,就脱去了属于其母的一切事物,并披上其父的一切事物。本书随后章节将充分说明这一点(102,103节)。大量谬念通过这种普遍说法流入教会,尤其流入那些不去思考圣言中所论及主的话之人中。如,父与祂为一,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祂称耶和华为祂的父,耶和华父称主为祂的儿子。这些因主被称为“马利亚之子”而非神的儿子所导致的谬念充斥教会,其恶果是,有关主的神性观念遭到毁灭,这导致圣言中有关祂是神儿子的所有内容都丧失。而且,这还导致犹太教、阿里乌斯教、索齐尼主义,以及加尔文主义的原型混进来。最终,自然主义也混进来,并伴随以下荒诞观念:即主是玛利亚与约瑟所生的儿子,祂的灵魂来自其母亲,所以祂并非神的儿子,尽管祂被称为神的儿子。每个人,无论神职人员还是平信徒,都应扪心自问,自己是否已孕育并持有主作为玛利亚之子只是一个普通人的观念。
在四世纪,当阿里乌斯教义兴起时,这种观念就开始在基督教界盛行。故尼西亚公会为了维护主的神性,就编出了一个自永恒所生的神的儿子。当时,主的人身因这种编造而被高举到神性的层次,并且如今很多人仍将它高举到神性层次。然而,对那些通过位格合一来理解这二者之间的合一,其中一个在上,另一个在下之人来说,这人身并未被如此高举。这种信念所带来的后果,除了整个基督教会的毁灭外,还能有什么?而基督教会的唯一基石就是对处于人身的耶和华的敬拜,也就是说,它建立在神人的基础上。主在很多经文中都声称没人能看见父,也不认识祂、来到祂面前并信祂,除非通过祂的人身。若祂并非如此被靠近,教会的一切珍贵种子将变得一文不值;橄榄树的种子会变成松树的种子;橘树、柠檬树、苹果树、梨树的种子变成柳树、榆树、菩提树、橡树的种子;葡萄树变成沼泽里的芦苇,大小麦变成谷糠;事实上,一切属灵的食物都变得如同蛇所吃的尘土。因为那时,人里面的属灵之光变得属世,最终变得感官肉体化,就其本身而言,这样的光就是一种幻光;此时,人甚至就像鸟儿飞在高空却失去双翅,因此落到地上,只能在地上行走,在周围查看它脚前的东西。然后,其有关教会属灵之物,就是赞同永生的一切事物,类似于跳梁小丑的胡言乱语。这就是人将主神、救世主和救主仅仅视为玛利亚之子,也就是仅仅视为一个人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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