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9.启15:5.“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天上那法版之帐幕的殿开了”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出现了,在那里,主在圣言中存在于祂的神圣中,并存在于律法,即十诫中。“殿”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而表示天堂和教会(AR 191, 529节),在此表示基督天堂。“法版之帐幕”表示基督天堂的至内层,在那里,主在圣言中存在于祂的神圣中,并存在于律法,即十诫中,因为“帐幕”同样表示天堂(AR 585节),帐幕的至内层就是约柜所在的地方,约柜里有两块石版,石版上有神用手指所写的十句话,这十句话就是“法版或见证”(testimony)所指的十条诫,这十诫也被称为“见证”;由此明显可知,“我观看,见天上那法版之帐幕的殿开了”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出现了,在那里,主在律法,即十诫中存在于祂的神圣中。“法版之帐幕”也表示圣言所在的地方,因为经上提到的“法版或见证”(testimony)不仅与律法,即十诫有关,还与圣言和作为圣言的主有关,因为圣言为主作见证(AR 490, 555节)。
圣言在天堂中,被存放在天堂的至内层,这至内层被称为圣所或圣地,那里有炽热、耀眼的光,在天堂,这光在强度上胜过这圣所外面的任何光,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0-75节),关于这圣所(可参看该书73节)。关于律法,即十诫的神圣,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53-60节)。关于盛有十诫的两块石版的柜子构成耶路撒冷圣殿、因而那里的帐幕的圣所或至内在部分,可参看列王纪上(61:9-28; 8:3-9)。律法,即十诫,被称为“法版或见证”,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出埃及记:
摩西下来,两块法版在他手里;这版是神的工作;字是神写的,刻在版上。(出埃及记32:15, 16)
又:
两块法版,就是用神的指头写的石版。(出埃及记31:18)
又:
耶和华说,你要将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25:16, 21, 22)
又:
摩西拿了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40:20)
利未记:
香的烟云遮掩法版上的施恩座。(利未记16:13)
民数记:
耶和华对摩西说,把这些棍存在法版前,后来把亚伦的棍放在法版前。(民数记17:4, 10)
又:
摩西就把棍存放在耶和华面前。(民数记17:7)
出埃及记:
约柜被称为法柜或见证柜。(出埃及记31:7)
又:
帐幕被称为法版的居所。(出埃及记38:21)
576.重生由主通过仁与信实现,这一点从关于仁与信那两章的阐述可推知,特别是其中的以下内容:主、仁与信合为一体,就像人的生命、意愿与理解力合为一体;若它们分开,各自会像珍珠化为粉末一样消失。仁与信这二者就是所谓的方法,因为它们将人与主联结起来,使得仁成为仁,信成为信。若人不参与自己的重生,这种结合无法实现;这就是为何我们说要加上人的合作。前几章数次提及人与主的合作,但由于人类心智就是这样的构成,以致它只会觉得这种行为是这个人凭自己的能力实现的,故有必要再次说明这个主题。
一切动作,因而一切行为皆有一个主动者和一个被动者;也就是说,主动者起作用,被动者通过主动者起作用,因此一个行为由这二者产生,好比磨面机被轮子驱动,马车被马拉动,还好比动作来自努力,结果来自原因,死的力量来自活的力量,大体上好比工具受原理驱动(as the instrument is moved by the principal)。众所周知,这二者一起产生一个行为。至于仁与信,主起作用,人通过主起作用,因为主的主动就在人的被动里面;因此行动正确的能力来自主,由此行动的意愿好像是人的,因为人享有自由意志,能凭自由意志与主行如一体,从而与主结合,或凭地狱的力量,也就是外来的力量行动,从而与主分离。此处的合作就是指人的行动与主的行动和谐一致。为了更清楚地理解这一点,我将通过如下对比进一步说明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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