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6.“因为独有你是圣的”表示祂是圣言,真理和光照。唯独主是神圣的(参看AR 173节);正是神性真理被称为“圣”(AR 173, 580节);由于圣言是神性真理,而主就是这神性真理,神性真理属灵地光照人,因它是天堂里的光,但却是从主发出的,所以“因为独有你是圣的”表示主是圣言,真理和光照。由于圣言是神性真理,神性真理属灵地光照人,所以人们说,圣言是耶和华通过圣灵口述的,圣灵光照和教导人;但谁不知道神是全在,神圣之物从祂发出,祂在哪里被接受,就在哪里光照人?谁不能由此得出以下结论:圣灵不是单独的一位神、有别于耶和华或主,如同一个位格有别于另一个位格,相反,它就是耶和华或主自己?人若承认神性全在,也会承认这一点。在圣言中,“圣灵”是指主的神性生命,因而是指祂自己,尤指被称为神性真理的祂智慧的生命,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50-53节),那里从圣言说明了这一点。主就是圣言(可参看约翰福音1:1, 14);祂是真理(约翰福音14:6);祂是光,因而是光照(约翰福音12:34-36)。
576.重生由主通过仁与信实现,这一点从关于仁与信那两章的阐述可推知,特别是其中的以下内容:主、仁与信合为一体,就像人的生命、意愿与理解力合为一体;若它们分开,各自会像珍珠化为粉末一样消失。仁与信这二者就是所谓的方法,因为它们将人与主联结起来,使得仁成为仁,信成为信。若人不参与自己的重生,这种结合无法实现;这就是为何我们说要加上人的合作。前几章数次提及人与主的合作,但由于人类心智就是这样的构成,以致它只会觉得这种行为是这个人凭自己的能力实现的,故有必要再次说明这个主题。
一切动作,因而一切行为皆有一个主动者和一个被动者;也就是说,主动者起作用,被动者通过主动者起作用,因此一个行为由这二者产生,好比磨面机被轮子驱动,马车被马拉动,还好比动作来自努力,结果来自原因,死的力量来自活的力量,大体上好比工具受原理驱动(as the instrument is moved by the principal)。众所周知,这二者一起产生一个行为。至于仁与信,主起作用,人通过主起作用,因为主的主动就在人的被动里面;因此行动正确的能力来自主,由此行动的意愿好像是人的,因为人享有自由意志,能凭自由意志与主行如一体,从而与主结合,或凭地狱的力量,也就是外来的力量行动,从而与主分离。此处的合作就是指人的行动与主的行动和谐一致。为了更清楚地理解这一点,我将通过如下对比进一步说明它。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