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64

664.“圣徒之王阿

664.“圣徒之王阿,你的道途义哉,诚哉”表祂所发出的一切事物都是公义、真实的,因为祂是天堂和教会中的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道途”表示引向良善的真理(176节),“王”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真理,“圣徒之王”表示天堂和教会中源自祂的神性真理;因为“圣徒”表示那些处于源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173,586节)。因此,“圣徒之王阿,你的道途义哉,诚哉”表示主所发出的一切事物都是公义、真实的,因为祂是天堂和教会中的神性真理本身。就其神性人身而言,主被称为“王”,因为这神性人身就是弥赛亚,受膏者基督,神的儿子;希伯来语中的“弥赛亚”就是希腊语中的“基督”,而“弥赛亚”或“基督”就是神的儿子(520节);众所周知,在希伯来语,“弥赛亚”既表示王,也表示受膏者。身为王的主之所以是神性真理,是因为“王”表示神性真理(20,483节)。正因如此,“王或君王”(启1:6,5:10)表示那些处于源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因此缘故,天堂和教会被称为祂的“国(度)”。祂的降世被称为该国度的福音。天堂和教会被称为祂“国(度)”(如但以理书2:44; 7:13, 14, 27;马太福音12:28; 16:28;马可福音1:14, 15; 9:1; 15:43;路加福音1:33; 4:43; 8:1, 10; 9:2, 11, 27; 10:11; 16:16; 19:11; 21:31; 22:18; 23:51)。祂的降临被称为这“国度的福音”(马太福音4:23; 9:35; 24:14)。不过,关于该主题的详细内容,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一书。
主被称为“王”或“君王”,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他们与羔羊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启示录17:14)
骑在白马上的那位被称为道,祂的名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启示录19:13,16;但以理书2:47)
拿但业说,你是神的儿子,你是以色列的王。(约翰福音1:49)
当人子在祂荣耀里降临的时候,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王要向那右边和左边的说。(马太福音25:31,34,41)
他们喊着说,和散那,奉主名来的以色列王是应当称颂的。(约翰福音12:13)
彼拉多耶稣,祂是不是王。耶稣回答说,我是王;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间。(约翰福音18:37)
你的眼必见王的荣美,耶和华是我们的王,祂必拯救我们。(以赛亚书33:17,22)
我耶和华是你们的圣者,是创造以色列的,是你们的君王。(以赛亚书43:15)
耶和华以色列的王,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和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神。(以赛亚书44:6)
耶和华必作全地的王。(撒迦利亚书14:9;诗篇47:2,6-8)
众城门哪,你们要抬起头来,那荣耀的王要进来;万军之耶和华,祂是荣耀的王。(诗篇24:7-10)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33:15)
此处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6:5;52:7;耶利米书10:7,10; 46:18;以西结书37:22, 24;西番雅书3:15;诗篇20:9; 45:11, 13, 15; 68:24; 74:12)。

诠释启示录 #946

946.“因你的公平

946.“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神性真理已经揭示给他们了。这从“公平”和“显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公平”是指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显出来”是指被揭示。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说明,在教会结束时,神性真理就被揭示,并且它们已经被揭示了,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涉及它们。“公平”之所以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平”;而在祂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义”。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真理的律法;而在主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良善的律法。这就是为何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经上提到“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和“公义”。以赛亚书:

大卫的宝座上必有无穷的平安,必以公平公义坚立它、维持它,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7)

这话论及主及其国度。“大卫的宝座”表示祂的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以公平公义。”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这话也论及主及其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由于神性真理也是神性聪明,所以经上说:“祂必行事聪明。”由于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必施行公平和公义。”

以赛亚书: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锡安”是指天堂和教会,就是主通过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地方;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因为我喜悦这些事。(耶利米书9:24)

此处“公平和公义”也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赛亚书:

他们向我求问公义的判语,渴望亲近神。(以赛亚书58:2)

“公义的判语”是指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与“公平和公义”一样;因为灵义将字义所分离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何西阿书: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怜悯、真理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该国度是由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组成的。由于主与这些人的结合比较像一位丈夫与一位妻子的结合(对良善的爱就是如此进行结合的),所以经上说“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经上首先提到“公义”,其次提到“公平”,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也处于真理;他们从良善中看见真理。由于“公义”论及良善,“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论及真理,所以经上还说“以怜悯、真理”,“怜悯”属于良善,因为它属于爱。

诗篇:

耶和华在诸天。你的公义好像神的大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5, 6)

“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被比作“神的大山”;因为“神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05a-f, 510, 850a节);“判断”(或公平,典章,判语,审判等)论及神性真理,因此被比作“大深渊”;因为“大深渊”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

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提到“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诫命”和“律例”;在那里,“典章”表示民事律法,“诫命”表示属灵生活的律法,“律例”表示敬拜的律法。“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民事律法,这一点从出埃及记(21, 22, 23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所吩咐的事被称为“典章”,因为士师们根据这些典章在城门口作出判决。尽管如此,它们仍表示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因为它们在灵义上包含这些神性真理,这可从《属天的奥秘》(8971–9103, 9124–9231, 9247–9348节)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赐予以色列人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即公平等)、“诫命”和“律例”,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都对你讲说,你要教导他们,使他们遵行。(申命记5:31)

申命记:

这些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吩咐要教导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6:1)

又: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7:11)

诗篇: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行走在我的典章上,倘若他们渎犯了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棍棒察罚他们的过犯。(诗篇89:30–32)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利未记18:5; 19:37; 20:22; 25:18; 26:15; 申命记4:1; 5:1, 6, 7; 17:19; 26:17; 以西结书5:6, 7; 11:12, 20; 18:9; 20:11, 13, 25; 37:24)。在这些经文中,“诫命”是指生活的律法,尤指包含在十诫中的律法,它们因此被称为十条诫。而“律例”是指敬拜的律法,尤其涉及献祭和事奉神圣事物的;“典章”是指民事律法;这些律法因代表属灵的律法,故表示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

(续)

由此可知,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就不再处于他的自我,而是在主里面,从而思考和意愿良善。再者,由于人按他的思考和意愿行动,人的一切行为都从他意愿的思维发出,所以可知,当他避开并远离邪恶时,他就从主,而不是从自我行善;这就是为何避开邪恶就是实行良善。善行是指那时人所行的良善;仁爱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善行。人不能被改造,除非他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貌似凭这个人自己所做的,会与他结合,并留在他身上;而不是貌似凭人自己所做的,不在任何意义的生命上被接受,而是像以太那样流过去;这就是为何主愿意人不仅貌似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还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但仍要从心里承认,这一切都是出于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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