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2.启15:3.“他们唱神仆人摩西的歌,和羔羊的歌”表出于仁爱,因而出于遵行律法条例,也就是十诫的生活,以及对主人身之神性的信的称谢。“唱新歌”是指出于内心喜乐和情感称谢唯独主救主,救世主和天地之神(279,617节)。不过,它在此没有被称为“新歌”,而被称为“神仆人摩西的歌,和羔羊的歌”;“摩西的歌”表示出于遵行律法条例,也就是十诫的生活,因而出于仁爱的称谢,“羔羊的歌”表示出于对主人身之神性的信的称谢;因为“羔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269,291,595节),从广泛意义上说,“摩西”表示摩西五经中所写的一切律法,从严格意义上说,表示被称为十诫的律法。十诫为人的生活服务,故被称为“神仆人摩西的歌”,因为在圣言中,“仆人”表示服务的人或物(380节),在此表示服务于生活。
从广泛意义上说,“摩西”表示律法,因为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书)”。摩西在摩西五经中所给出的一切诫命、典章、律例都被称为“律法”(417节)。摩西五经中所写的一切都被称为“摩西律法”,以及“摩西”,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腓力说,摩西在律法上所写的和众先知所记的那一位,我们遇见了,就是耶稣。(约翰福音1:45)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这种人要用石头打死。(约翰福音8:5)
按摩西律法满了洁净的日子。(路加福音2:22)
摩西的律法和先知书中凡指着我所写的都必须应验。(路加福音24: 27,44)
摩西岂不是传律法给你们吗?摩西传了割礼,免得违背摩西的律法。(约翰福音7:19 ,22-23)
亚伯拉罕对阴间的财主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的话可以听从;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的话,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路加福音16:29,31)
写在神仆人摩西律法上的咒诅和誓言都倾在我们身上;这一切灾祸临到我们身上是照摩西律法上所写的。(但以理书9:11,13)
你们当记念神仆人摩西的律法,就是我吩咐他的。(玛拉基书4:4)
耶和华对摩西说,看哪,我要在密云中间临到你那里,叫百姓在我与你说话的时候可以听见,也可以永远信你了。(出埃及记19:9)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从广泛意义上说,“摩西”表示由摩西所写的圣言,被称为“律法”。由此推知,“摩西”表示律法,也就是十诫;特别是因为摩西在摔碎前两块石版后,又凿出两块一样的两块石版(出埃及记34:1,4);当他将两块石版带下山时,他的面皮发光(出埃及记34:29-35);正因如此,在一些图画中,摩西被描绘为手持两块石版。在马可福音,经上还说:
摩西说,当孝敬父母。(马可福音7:10)
约书亚将摩西律法的副本写在祭坛的石头上。(约书亚记8:32)
这“律法”就是十诫。从这些事可以看出,此处“神仆人摩西的歌”不是指别的,而是指出于仁爱,因而出于遵行律法条例,也就是十诫的生活的称谢。
30.“归于那爱我们,用自己的血洗去我们罪的”表示祂的爱,以及通过来自祂的真理重生。这从“洗去罪”和“用自己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洗去罪”是指重生(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02–209节);“用自己的血”是指通过来自祂的真理(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0–213节;以及那里217, 219, 222节从《属天的奥秘》摘录的内容)。那些对圣言的内义或灵义一无所知的人很难看出并相信,主的“血”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因而表示来自主的真理。此外,在这种情况下,要理解为来自主的真理,而不是祂的血,似乎太过于牵强;然而,天堂对主的血没有其它理解。这是因为在天堂,主是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因此,在那里,没有人会想到祂的肉和血。他们将关于这些的思维称为物质思维,物质思维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他们还说,他们不知道圣言提到的肉和血;原因在于,属于圣言字义的事物在他们那里变成了属灵观念,因为他们自己就是属灵的,不是属世的;因此,当论及主时,“肉”就变成神性良善,“血”则变成神性真理,两者都从主发出。
圣言的字义提到“肉”和“血”,是为了对应于它们的属灵事物可以在天堂被感知到;因为一切属灵事物都终止于属世事物;它们在属世事物中拥有自己的最外层;因此,经过众天堂的神性终止于这一层,在那里持续存在,比较像一座房子立于其地基之上,并且那时就在它的完全中。这就是为何圣言在字面上具有这种品质,又为何那里会提到“肉”和“血”。然而,令天使惊讶的是,本可以从圣言变得属灵的教会之人竟不允许自己被提升到字义之上,不是属灵地,而是物质地思想主,思想祂的“肉”和“血”。由于他们对此愕然不解,并被告知,大多数人,尤其简单人会对这些事作属灵的思考,所以他们就调查事情是不是这样,然后发现大多数人,几乎所有简单人在领受圣餐时,根本不思想肉和血,只思想那时他们从主所拥有的圣物。天使也发觉,主不断提供这种想法,是为了那时教会之人可以处于一种属灵观念,而不是处于一种物质观念。
教会的教义之所以理解为物质的吃并采纳这种说法,是因为人们认为主的人身如同另一个人的人身,没有同时认为它是其人身中的神性,拒绝“神性人身”这个说法;那些如此思想主的人身之人只能物质地思想祂的肉和血。如果他们根据教会的普遍教义来思想主,即:神与人为一位格,两者如灵与身那样合一(参看AE10, 26节),情况就不同了。此外,圣言的许多地方都提到了“血”,如启示录的其它地方(6:12; 7:14; 8:7–8; 11:6; 12:11; 14:20; 16:3–4, 6; 18:24; 19:2, 13)。因此,我打算在下文充分证实:“血”表示来自主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向那真理施暴的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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