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62

662.启15:3.

662.启15:3.“他们唱神仆人摩西的歌,和羔羊的歌”表出于仁爱,因而出于遵行律法条例,也就是十诫的生活,以及对主人身之神性的信的称谢。“唱新歌”是指出于内心喜乐和情感称谢唯独主救主,救世主和天地之神(279,617节)。不过,它在此没有被称为“新歌”,而被称为“神仆人摩西的歌,和羔羊的歌”;“摩西的歌”表示出于遵行律法条例,也就是十诫的生活,因而出于仁爱的称谢,“羔羊的歌”表示出于对主人身之神性的信的称谢;因为“羔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269,291,595节),从广泛意义上说,“摩西”表示摩西五经中所写的一切律法,从严格意义上说,表示被称为十诫的律法。十诫为人的生活服务,故被称为“神仆人摩西的歌”,因为在圣言中,“仆人”表示服务的人或物(380节),在此表示服务于生活。
从广泛意义上说,“摩西”表示律法,因为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书)”。摩西在摩西五经中所给出的一切诫命、典章、律例都被称为“律法”(417节)。摩西五经中所写的一切都被称为“摩西律法”,以及“摩西”,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腓力说,摩西在律法上所写的和众先知所记的那一位,我们遇见了,就是耶稣。(约翰福音1:45)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这种人要用石头打死。(约翰福音8:5)
按摩西律法满了洁净的日子。(路加福音2:22)
摩西的律法和先知书中凡指着我所写的都必须应验。(路加福音24: 27,44)
摩西岂不是传律法给你们吗?摩西传了割礼,免得违背摩西的律法。(约翰福音7:19 ,22-23)
亚伯拉罕对阴间的财主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的话可以听从;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的话,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路加福音16:29,31)
写在神仆人摩西律法上的咒诅和誓言都倾在我们身上;这一切灾祸临到我们身上是照摩西律法上所写的。(但以理书9:11,13)
你们当记念神仆人摩西的律法,就是我吩咐他的。(玛拉基书4:4)
耶和华对摩西说,看哪,我要在密云中间临到你那里,叫百姓在我与你说话的时候可以听见,也可以永远信你了。(出埃及记19:9)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从广泛意义上说,“摩西”表示由摩西所写的圣言,被称为“律法”。由此推知,“摩西”表示律法,也就是十诫;特别是因为摩西在摔碎前两块石版后,又凿出两块一样的两块石版(出埃及记34:1,4);当他将两块石版带下山时,他的面皮发光(出埃及记34:29-35);正因如此,在一些图画中,摩西被描绘为手持两块石版。在马可福音,经上还说:
摩西说,当孝敬父母。(马可福音7:10)
约书亚将摩西律法的副本写在祭坛的石头上。(约书亚记8:32)
这“律法”就是十诫。从这些事可以看出,此处“神仆人摩西的歌”不是指别的,而是指出于仁爱,因而出于遵行律法条例,也就是十诫的生活的称谢。

诠释启示录 #1108

1108.“免得有分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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