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2.启15:3.“他们唱神仆人摩西的歌,和羔羊的歌”表出于仁爱,因而出于遵行律法条例,也就是十诫的生活,以及对主人身之神性的信的称谢。“唱新歌”是指出于内心喜乐和情感称谢唯独主救主,救世主和天地之神(279,617节)。不过,它在此没有被称为“新歌”,而被称为“神仆人摩西的歌,和羔羊的歌”;“摩西的歌”表示出于遵行律法条例,也就是十诫的生活,因而出于仁爱的称谢,“羔羊的歌”表示出于对主人身之神性的信的称谢;因为“羔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269,291,595节),从广泛意义上说,“摩西”表示摩西五经中所写的一切律法,从严格意义上说,表示被称为十诫的律法。十诫为人的生活服务,故被称为“神仆人摩西的歌”,因为在圣言中,“仆人”表示服务的人或物(380节),在此表示服务于生活。
从广泛意义上说,“摩西”表示律法,因为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书)”。摩西在摩西五经中所给出的一切诫命、典章、律例都被称为“律法”(417节)。摩西五经中所写的一切都被称为“摩西律法”,以及“摩西”,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腓力说,摩西在律法上所写的和众先知所记的那一位,我们遇见了,就是耶稣。(约翰福音1:45)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这种人要用石头打死。(约翰福音8:5)
按摩西律法满了洁净的日子。(路加福音2:22)
摩西的律法和先知书中凡指着我所写的都必须应验。(路加福音24: 27,44)
摩西岂不是传律法给你们吗?摩西传了割礼,免得违背摩西的律法。(约翰福音7:19 ,22-23)
亚伯拉罕对阴间的财主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的话可以听从;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的话,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路加福音16:29,31)
写在神仆人摩西律法上的咒诅和誓言都倾在我们身上;这一切灾祸临到我们身上是照摩西律法上所写的。(但以理书9:11,13)
你们当记念神仆人摩西的律法,就是我吩咐他的。(玛拉基书4:4)
耶和华对摩西说,看哪,我要在密云中间临到你那里,叫百姓在我与你说话的时候可以听见,也可以永远信你了。(出埃及记19:9)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从广泛意义上说,“摩西”表示由摩西所写的圣言,被称为“律法”。由此推知,“摩西”表示律法,也就是十诫;特别是因为摩西在摔碎前两块石版后,又凿出两块一样的两块石版(出埃及记34:1,4);当他将两块石版带下山时,他的面皮发光(出埃及记34:29-35);正因如此,在一些图画中,摩西被描绘为手持两块石版。在马可福音,经上还说:
摩西说,当孝敬父母。(马可福音7:10)
约书亚将摩西律法的副本写在祭坛的石头上。(约书亚记8:32)
这“律法”就是十诫。从这些事可以看出,此处“神仆人摩西的歌”不是指别的,而是指出于仁爱,因而出于遵行律法条例,也就是十诫的生活的称谢。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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