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2.启15:3.“他们唱神仆人摩西的歌,和羔羊的歌”表示出于仁爱,因而出于遵行律法的戒律,即十诫的生活,并出于对主之人身的神性的信仰的称谢。“唱新歌”是指出于心里的喜乐,出于情感称谢唯独主是救主,救赎主和天地之神(AR 279, 617节)。然而,它在此不是被称为“新歌”,而是被称为“神仆人摩西的歌,和羔羊的歌”;“摩西的歌”表示出于遵行律法的戒律,即十诫的生活,因而出于仁爱的称谢,“羔羊的歌”表示出于对主之人身的神性的信仰的称谢;因为“羔羊”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AR 269, 291, 595节),“摩西”在广泛意义上是指摩西五经中所写的一切律法,在严格意义上是指被称为十诫的律法。十诫为人的生活服务,故被称为“神仆人摩西的歌”,因为在圣言中,“仆人”是指一个服务的人或事物(AR 380节),在此是指为生活服务。
“摩西”在广泛意义上是指律法,因为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摩西在摩西五经中所给出的一切诫命、典章和律例都被称为“律法”(AR 417节)。摩西五经中所写的一切都被称为“摩西律法”,也被称为“摩西”,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腓力说,我们遇见了耶稣,就是摩西在律法上所写的和众先知所记的那一位。(约翰福音1:45)
又: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这种人要用石头打死。(约翰福音8:5)
路加福音:
按摩西律法满了洁净的日子。(路加福音2:22)
又:
摩西律法和先知书中凡指着我所写的,都必须应验。(路加福音24:27, 44)
约翰福音:
摩西岂不是传律法给你们吗?摩西传了割礼;免得破坏摩西的律法。(约翰福音7:19, 22-23)
路加福音:
亚伯拉罕对地狱里的财主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让他们听他们吧;他们若不听摩西和先知,即使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信服。(路加福音16:29, 31)
但以理书:
在神仆人摩西的律法上所写的咒诅和誓言,都倾在我们身上;这一切灾祸临到我们身上,是照摩西律法上所写的。(但以理书9:11, 13)
玛拉基书:
你们当记念神仆人摩西的律法,就是我所吩咐他的。(玛拉基书4:4)
出埃及记:
耶和华对摩西说,看哪,我要在云中间临到你那里,叫百姓在我与你说话的时候可以听见,也可以永远信你了。(出埃及记19:9)
从这些经文可以明显看出,“摩西”在广泛意义上是指摩西所写的圣言,这圣言被称为“律法”。由此可推知,“摩西”是指律法,即十诫;尤其因为摩西摔碎了先前的石版后,又凿出两块石版(出埃及记34:1, 4);当他带着两块石版下山时,他的面皮发光(出埃及记34:29-35);因此,在绘画中,摩西被描绘为手拿两块石版。在马可福音,经上也说:
摩西说,当孝敬父母。(马可福音7:10)
约书亚记:
约书亚将摩西律法的抄本写在祭坛的石头上。(约书亚记8:32)
这律法就是十诫。由此可见,此处“神仆人摩西的歌”不是指别的,而是指出于仁爱,因而出于遵行律法的戒律,即十诫的生活的称谢。
25.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有一次睡醒时,我陷入对神的沉思默想中。我举目观看,发现上空有一道极亮的、椭圆形的光。当我定睛注视时,这光向两边移动,形成一个圆。然后,看哪!天堂在我面前敞开了,我看到壮观的景象,天使在开口的南边站成一圈,互相交谈。我因很想听听他们在说些什么,于是首先被许可听他们说话的声音,那声音充满天堂之爱,接着被许可听他们所说的话,那些话充满来自那爱的智慧。他们一起谈论了一位神、与祂的结合从而得救。他们说的那些事妙不可言,绝大多数无法用世上的任何语言来表达。但由于我曾数次与处于天堂本身的天使们在一起,并且在这种时候,也处于类似的状态,使用相同的语言,所以我能听懂他们的话,并从他们的谈话中摘选几个能以属世语言的词句来理性表述的要点。
他们说,神性存在是一,是同一个,是本我(very Self),不可分割。他们用属灵的概念来说明这一点,声称神性存在无法将自己分成数个,其中每一个都是神性存在,而这个本我(very Self)仍是一,那同一个,且不可分割。因为每一个都通过自己的存在凭祂自己,并分别经由自己思考;并且即使那时祂通过其他数位并经由他们一致思考,仍会有数位心思一致的神,而没有一位神。所谓的一致其实是指各自凭自己并经由自己同意的数位的一致,这种一致与神的一体性并不相符,只与多神相符。天使不会说“神们”,因为他们不能。这种表述会遭到主导其思维的天堂之光和传递其言辞的气氛的强烈抵抗。他们还说,当他们想说意味着每一个凭自己成为一个位格的“神们”时,就在他们试图说出“神们”的那一刻,这个词立刻被转换为“一位神”,确切地说,“只有一位神”。对此,他们补充说,神性存在是神性存在本身,并非来自它本身。因为“来自它本身”暗含了存在本身来自另一个在先的存在,因此这句话暗含了来自神的一位神,这是不可能的。来自神之物不能被称为神,但可被称为神性。来自神的一位神是什么呢?因而自永恒之神所生的一位神又是什么呢?从神经由永恒所生的一位神所发出的一位神,不就是其中没有丝毫天堂之光的一句话吗?
他们继续说,本身为神的神性存在是那同一个,不是简单的同一个,而是无限的同一个,也就是说,是自永恒至永恒的同一个。祂处处都是那同一个,是同每个人在一起并在每个人里面的同一个。一切改变和不同都在于接受者,是由接受者的状态造成的。至于本身为神的神性存在是本我(very Self),他们是这样证明的:神是本我(very Self),因为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也就是说,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若神里面的这些事物不是爱与智慧本身、良善与真理本身,因而生命本身,那它们在天堂和尘世什么也不是,因为它们里面没有一物与本我(very Self)相关。每种品质都因以下事实而得其品质,即它起源于一个真我(the self),它必与这个真我(the self)相关,以便具有那种品质。这本我(very Self),也就是神性存在,并不在任何位置,而是与那些根据其接受它的能力而在位置中的人同在并在他们里面。因为位置,或位置与位置之间的移动不适用于爱和智慧,或良善和真理,以及来自它们的生命。爱和智慧构成神里面的本我(very Self),确切地说,就是神祂自己。因此,神是全在。这就是为何主说,祂在他们当中,并且祂在他们里面,他们在祂里面。
由于神无法象在自己里面那样被人接受,所以祂因在本质中而显为天使天堂之上的一轮太阳。从这太阳所发如光一样的放射物就是祂自己智慧的那一面,而所发如热一样的放射物则是祂自己爱的那一面。这太阳并非神自己,而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简称圣爱与圣智),是神最近的发出物,祂周围的一切在天使看来如同太阳。在这太阳里面的祂自己是一个人(Man)。就神性起源和神性人身而言,祂就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因为本我(very Self),也就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就是祂来自父的灵魂,因而是本身为生命的神性生命。这在人里面却不然,人里面的灵魂并非生命,而是生命的接受者。主也教导我们这一点,祂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约翰福音14:6)。
还有: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在自己有生命”是指神。对此,他们补充说,人只要拥有一丝属灵之光,就能从这些话中领悟到:神性存在无法存在于数位,因为它是一,是同一个,是本我(very Self),因而不可分割。若有人坚持认为多神是可能的,必导致明显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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