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1.“都站在玻璃海上,拿着神的竖琴”表边界的基督天堂,和那里的人当中的仁之信。由于“玻璃海”表示那些虽有某种宗教信仰和敬拜,却没有生活良善之人的聚集(659节),故所看到那些“站在玻璃海上”的人就表示边界的基督天堂,由那些拥有宗教信仰和敬拜,也拥有生活的良善之人构成,因为他们已“胜了兽、兽像”。前一章论述了高层基督天堂;与“羔羊站在锡安山”上的“十四万四千人”就表示那些构成高层天堂的人(612-625节)。“竖琴”表示出于属灵真理而对主的称谢(276,616节)。
属灵真理属于源自仁的信。他们被看到拿着竖琴,接下来又提及被听到唱歌,这是一种源于仁之信的称谢的代表。在灵界,天使的思维情感,和由此而来的谈话声在下面听来各种各样,要么如同水声,要么如同雷声,如前所述(启14:2),要么如同号声,如前所述(启4:1),要么如此处一样,如同竖琴声,也如前所述(启5:8;14:2);然而,它们并非发出声音的众水,也不是打雷的雷声,也不是号筒和所弹的竖琴,事实上也不是歌;而是众天使照其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谈话声和称谢声以这种方式被听到,其爱与智慧的性质由此被觉察到。听到这类声音是出于情感与声音,并思维与言语的对应关系。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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