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1.“都站在玻璃海上,拿着神的竖琴”表边界的基督天堂,和那里的人当中的仁之信。由于“玻璃海”表示那些虽有某种宗教信仰和敬拜,却没有生活良善之人的聚集(659节),故所看到那些“站在玻璃海上”的人就表示边界的基督天堂,由那些拥有宗教信仰和敬拜,也拥有生活的良善之人构成,因为他们已“胜了兽、兽像”。前一章论述了高层基督天堂;与“羔羊站在锡安山”上的“十四万四千人”就表示那些构成高层天堂的人(612-625节)。“竖琴”表示出于属灵真理而对主的称谢(276,616节)。
属灵真理属于源自仁的信。他们被看到拿着竖琴,接下来又提及被听到唱歌,这是一种源于仁之信的称谢的代表。在灵界,天使的思维情感,和由此而来的谈话声在下面听来各种各样,要么如同水声,要么如同雷声,如前所述(启14:2),要么如同号声,如前所述(启4:1),要么如此处一样,如同竖琴声,也如前所述(启5:8;14:2);然而,它们并非发出声音的众水,也不是打雷的雷声,也不是号筒和所弹的竖琴,事实上也不是歌;而是众天使照其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谈话声和称谢声以这种方式被听到,其爱与智慧的性质由此被觉察到。听到这类声音是出于情感与声音,并思维与言语的对应关系。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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