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1.“都站在玻璃海上,拿着神的竖琴”表边界的基督天堂,和那里的人当中的仁之信。由于“玻璃海”表示那些虽有某种宗教信仰和敬拜,却没有生活良善之人的聚集(659节),故所看到那些“站在玻璃海上”的人就表示边界的基督天堂,由那些拥有宗教信仰和敬拜,也拥有生活的良善之人构成,因为他们已“胜了兽、兽像”。前一章论述了高层基督天堂;与“羔羊站在锡安山”上的“十四万四千人”就表示那些构成高层天堂的人(612-625节)。“竖琴”表示出于属灵真理而对主的称谢(276,616节)。
属灵真理属于源自仁的信。他们被看到拿着竖琴,接下来又提及被听到唱歌,这是一种源于仁之信的称谢的代表。在灵界,天使的思维情感,和由此而来的谈话声在下面听来各种各样,要么如同水声,要么如同雷声,如前所述(启14:2),要么如同号声,如前所述(启4:1),要么如此处一样,如同竖琴声,也如前所述(启5:8;14:2);然而,它们并非发出声音的众水,也不是打雷的雷声,也不是号筒和所弹的竖琴,事实上也不是歌;而是众天使照其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谈话声和称谢声以这种方式被听到,其爱与智慧的性质由此被觉察到。听到这类声音是出于情感与声音,并思维与言语的对应关系。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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