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6

66.“你所看见的七

66.“你所看见的七灯台就是七个教会”表示地上的新教会,也就是由主那里从新天堂而降的新耶路撒冷。 “灯台”是指教会(可参看AR 43节);由于“七”表示一切或所有(AR 10节),所以“七灯台”不是指七个教会,而是指整体上的教会,该教会本身为一,只是照着接受而各不相同。这种多样性可比作王冠上的各种珠宝,也可比作全身的各种不同、却又构成一体的肢体和器官。每种形式的完美都因各种事物按其顺序被适当排列而存在。这就是为何就其多样性而言,整个新教会在下文被描述为“七个教会”。


揭秘启示录 #59

59.“我曾死过”表

59.“我曾死过”表示在教会中,祂被漠视,祂的神性人身没有得到承认。“曾死过”不是指祂曾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而指祂曾在教会被漠视,祂的神性人身没有得到承认,因为祂在世人当中就是这样“死的”。祂自永恒而来的神性的确得到了承认,但这神性是耶和华自己。然而,祂的人身却没有被承认是神性,尽管根据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的以亚他那修命名的教义,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就像灵魂与身体一样,因而不是二,而是一,是一个位格。因此,当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因“祂的人身不是神性,而是像另一个人的人身”的说法而分离时,在这种情况下,祂在世人当中就是死的。关于这种分离,并以这种方式使主成为死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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