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9.启15:2.“我看见仿佛有玻璃海,其中有火搀杂”表灵界最远的边界,那些拥有宗教信仰,并出于宗教信仰而非生活的良善敬拜的人就聚集在那里。“玻璃海”(启4:6)表示由基督徒组成的新天堂,他们通过圣言的字义而处于一般真理(238节)。那些处于一般真理的人也处于天堂的边界,故从远处看,他们好像在海里(398, 403,405节)。但此处“玻璃海”表示灵界最远的边界,那些拥有宗教信仰,并出于宗教信仰而非生活的良善敬拜的人就聚集在那里。由于所表示的是这些人的聚集,故经上说“仿佛有玻璃海”,并进一步说,它看似“有火搀杂”,“火”在此表示对邪恶的爱,和由此而来生活的邪恶(452, 468, 494, 766, 767, 787节);因而表示没有生活的良善,因为哪里没有良善,哪里就有邪恶。这些人的聚集在此由“仿佛有玻璃海,其中有火搀杂”来表示,这一点也可从接下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那些胜了兽、兽像的人,都站在玻璃海上”,以他们来表示那些因弃绝与仁分离之信而处于生活的良善,因而在天堂的人(660节)。这海也由21章(启21:1)中“不再有的海”来表示(878节)。我也曾被恩准看到这海,以及住在其中的人是何性质和品质。他们就是那些拥有宗教信仰,常去教会,聆听布道,领受圣餐,却从不进一步思想神、救恩和永生,不知道何为罪的人。所以,就脸面而言,他们是人;就文明道德的生活而言,其中许多人也是人,但就属灵的生活而言,他们根本就不是人,因为人凭属灵的生活而成为人。
981.启16:8.“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在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日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AE 969节);“日头”是指对神,因而对主的爱(参看AE 401, 412b, 422a, 525, 527, 708节)。“日头”之所以表示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是因为在天堂,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由于神性之爱。在灵界,一切爱都对应于火和火焰,它因对应,所以也代表性地显现为火和火焰;因此,主的神性之爱显为一轮太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日头”表示在对所有在天上和世上之人的爱方面的主,在一种相互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爱。对主的爱是指对实行祂诫命的爱或情感,因而对遵守十诫的爱。因为人出于爱或情感遵守并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爱主。原因在于,它们就是与人同在的主。
(续:第六诫)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解释了五条诫命,现在必须解释第六条诫命,即:不可通奸。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的快乐就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的快乐是与人同在的天堂;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一种快乐,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那一种快乐,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地狱,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天堂呢?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和魔鬼之爱中最基本的爱,而贞洁的婚姻之爱是所有天堂和神性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通奸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邪恶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而另一方面,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良善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呢?如今有谁能相信处于通奸之爱的人根本不相信圣言,因而不相信教会,甚至从心里否认神;而另一方面,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的人处于仁和信,也处于对神的爱呢?或谁能相信婚姻的贞洁与宗教信仰构成一体,而通奸的淫乱与自然主义构成一体呢?
如今这一切都不为人知,因为教会已经走到尽头,在真理和良善上被摧毁了;当教会是这种状况时,教会之人就因来自地狱的流注而陷入这样的说服,通奸既不可恶也不可憎,从而相信婚姻和通奸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在秩序上不同;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下文会看到,它们之间有这种区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婚礼和婚姻在灵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通奸和淫行在灵义上表示地狱和对教会的一切事物的弃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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