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58

658.“因为神的烈

658.“因为神的烈怒在这七灾中发尽了”表教会的毁灭,和那时它的终结。很快会看到,“发尽了”表示教会的毁灭,和那时它的终结;“神的烈怒”表示人的邪恶,这恶因反对神,故被称为“神的烈怒”;不是神向人发怒,而是人因其恶而向神发怒,并且由于人因其恶而受惩罚和折磨时,如死后在地狱中的情形,在人看来,这一切似乎出于神,故在圣言中,烈怒和愤怒,甚至邪恶,都被归到神身上。但这只是字面上的意思,因为字义是照着表象和对应来写的,不是灵义上的意思,因为灵义里面没有表象和对应,只有在自己光中的真理;关于愤怒,可参看前文(525, 635节)。经上说“神的烈怒在这七灾中发尽了”,以此表示教会的毁灭,和那时它的终结;有必要解释一下原因。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因远离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直到它们荡然无存而逐渐衰退;这一切随着邪恶与虚假的相继增长而发生;当不再有任何爱与信的良善时,那么就只有邪恶与虚假了;当到了这种地步时,教会的终结就到来了。在终结期间,人只知道邪恶是良善,虚假是真理,因为他出于所感受到的邪恶与虚假里面的快乐而热爱并因此确认它们。
在以下经文中,这就是“灭绝”(consummation,或译“结局”、“完结”、“满盈”、“末了”等)所表示、被称为“荒凉”(devastation,或译毁灭,荒废等)的终结(end):
我从耶和华那里听见已经决定在全地上施行灭绝的事。(以赛亚书28:22)
原来灭绝的事已定,必有公义涨溢,因为主万军之耶和华,在全地之中,必成就所定规的结局。(以赛亚书10:22-23)
耶和华的怒火必吞灭全地,因为祂要快快灭绝这地的一切居民。(西番雅书1:18)
那荒凉最终必临到可憎的飞鸟身上,直到所定的结局,它必倾在那行毁坏的身上。(但以理书9:27)
全地必成为荒场,我却不灭绝。(耶利米书4:27)
我现在要下去,察看他们是否真的像那达到我这里的嚷叫声一样完结。(创世记18:21)
这论及所多玛。
亚摩利人的罪恶还没有满盈。(创世记15:16)
在以下经文中,教会的终结还以主所说的“时代的末了”(consummation of the age)来表示:
门徒问耶稣,你降临和时代的末了有什么预兆呢?(马太福音 24:3)
当收割的时候,我要对收割的人说,先将稗子收集起来烧掉;惟有麦子要收在仓里;时代的末了也要如此。(马太福音13:30,40)
在时代的末了,天使要出来,从义人中把恶人分别出来。(马太福音13:49)
耶稣对门徒们说,看哪,我与你们同在,直到时代的末了。(马太福音28:20)
“直到时代的末了”表示直到教会的终结,这时必有新的教会,主将与这新教会同在。

诠释启示录 #907

907.“头上戴着金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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