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8.“因为神的烈怒在这七灾中发尽了”表教会的毁灭,和那时它的终结。很快会看到,“发尽了”表示教会的毁灭,和那时它的终结;“神的烈怒”表示人的邪恶,这恶因反对神,故被称为“神的烈怒”;不是神向人发怒,而是人因其恶而向神发怒,并且由于人因其恶而受惩罚和折磨时,如死后在地狱中的情形,在人看来,这一切似乎出于神,故在圣言中,烈怒和愤怒,甚至邪恶,都被归到神身上。但这只是字面上的意思,因为字义是照着表象和对应来写的,不是灵义上的意思,因为灵义里面没有表象和对应,只有在自己光中的真理;关于愤怒,可参看前文(525, 635节)。经上说“神的烈怒在这七灾中发尽了”,以此表示教会的毁灭,和那时它的终结;有必要解释一下原因。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因远离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直到它们荡然无存而逐渐衰退;这一切随着邪恶与虚假的相继增长而发生;当不再有任何爱与信的良善时,那么就只有邪恶与虚假了;当到了这种地步时,教会的终结就到来了。在终结期间,人只知道邪恶是良善,虚假是真理,因为他出于所感受到的邪恶与虚假里面的快乐而热爱并因此确认它们。
在以下经文中,这就是“灭绝”(consummation,或译“结局”、“完结”、“满盈”、“末了”等)所表示、被称为“荒凉”(devastation,或译毁灭,荒废等)的终结(end):
我从耶和华那里听见已经决定在全地上施行灭绝的事。(以赛亚书28:22)
原来灭绝的事已定,必有公义涨溢,因为主万军之耶和华,在全地之中,必成就所定规的结局。(以赛亚书10:22-23)
耶和华的怒火必吞灭全地,因为祂要快快灭绝这地的一切居民。(西番雅书1:18)
那荒凉最终必临到可憎的飞鸟身上,直到所定的结局,它必倾在那行毁坏的身上。(但以理书9:27)
全地必成为荒场,我却不灭绝。(耶利米书4:27)
我现在要下去,察看他们是否真的像那达到我这里的嚷叫声一样完结。(创世记18:21)
这论及所多玛。
亚摩利人的罪恶还没有满盈。(创世记15:16)
在以下经文中,教会的终结还以主所说的“时代的末了”(consummation of the age)来表示:
门徒问耶稣,你降临和时代的末了有什么预兆呢?(马太福音 24:3)
当收割的时候,我要对收割的人说,先将稗子收集起来烧掉;惟有麦子要收在仓里;时代的末了也要如此。(马太福音13:30,40)
在时代的末了,天使要出来,从义人中把恶人分别出来。(马太福音13:49)
耶稣对门徒们说,看哪,我与你们同在,直到时代的末了。(马太福音28:20)
“直到时代的末了”表示直到教会的终结,这时必有新的教会,主将与这新教会同在。
1116.“用她调和的杯加倍调给她”表示与他们对真理的亵渎成正比的大量报应。这从“杯”、“调和”和“加倍”的含义清楚可知:“杯”是指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因为“杯”和“酒”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887, 1045节)。“调和”(或混杂)是指亵渎,因为将虚假与真理,或将真理与虚假混杂的人就亵渎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加倍”是指大量或很多,论及报应(对此,参看AE 1115节)。“调和”(或混杂)表示亵渎,因为它论及杯中的酒,而酒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当真理与虚假混杂时,亵渎就会发生(对此,参看AE 1053–1063节)。在诗篇,“调和”(或混杂、搀杂)就具有这种含义:
耶和华手里有杯,祂将酒调和,使它满了搀杂的料,又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吸吮它的渣滓,而且喝尽。(诗篇75:8)
“耶和华手里的杯”和“酒”表示神性真理;“调和”和“搀杂”表示亵渎,因为所指的是虚假与真理的混杂;“祂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吸吮它的渣滓,而且喝尽”表示对亵渎的惩罚;这一切清楚表明,“调和杯”与此处启示录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正是由于这种直觉,或植入的能力,上古之人在比他们的后代更大的程度上敬拜一位人形的可见之神。此外,圣言也证明,他们视神为人;例如,亚当听见耶和华在园子里行走的声音;摩西与耶和华面对面交谈;亚伯拉罕看见耶和华在三位天使中间;罗得与其中的两位天使交谈。耶和华也向夏甲、基甸和约书亚显现为人,向但以理显现为“亘古常在者”和“人子”;同样,祂向约翰,以及其他先知显现为“在七灯台中间的人子”。他们所看见的,正是主,主自己教导了这一点,祂说:
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看见祂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约翰福音8:56)
又:
在亚伯拉罕存在之前,祂就存在了。(约翰福音8:58)
又:
在世界存在之前,祂就存在了。(约翰福音17:5, 24)
所看见的,不是父,而是子,因为神性存在,也就是父,只能通过神性显现,也就是神性人身被看见。被看见的,不是被称为父的神性存在,主也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差我来的父为我作过见证。你们任何时候都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又:
没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6)
又: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由此清楚可知,古人没有看见过神性存在,也就是父,也不能看到;然而,它通过神性显现,也就是子被看到。
由于存在在它的显现中,就像灵魂在它的身体中,所以看见神性显现,或子的人,也看见了神性存在或父,主以这些话证明了这一点:
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约翰福音14:8, 9)
这些话表明,主是神性显现,神性存在就在神性显现中;因此,神性显现就是古人所看到的神-人。从所引用的内容也可推知,在说到神有一张脸,有眼有耳,有手有脚时,圣言也必须照着字义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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