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58

658.“因为神的烈

658.“因为神的烈怒在这七灾中发尽了”表教会的毁灭,和那时它的终结。很快会看到,“发尽了”表示教会的毁灭,和那时它的终结;“神的烈怒”表示人的邪恶,这恶因反对神,故被称为“神的烈怒”;不是神向人发怒,而是人因其恶而向神发怒,并且由于人因其恶而受惩罚和折磨时,如死后在地狱中的情形,在人看来,这一切似乎出于神,故在圣言中,烈怒和愤怒,甚至邪恶,都被归到神身上。但这只是字面上的意思,因为字义是照着表象和对应来写的,不是灵义上的意思,因为灵义里面没有表象和对应,只有在自己光中的真理;关于愤怒,可参看前文(525, 635节)。经上说“神的烈怒在这七灾中发尽了”,以此表示教会的毁灭,和那时它的终结;有必要解释一下原因。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因远离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直到它们荡然无存而逐渐衰退;这一切随着邪恶与虚假的相继增长而发生;当不再有任何爱与信的良善时,那么就只有邪恶与虚假了;当到了这种地步时,教会的终结就到来了。在终结期间,人只知道邪恶是良善,虚假是真理,因为他出于所感受到的邪恶与虚假里面的快乐而热爱并因此确认它们。
在以下经文中,这就是“灭绝”(consummation,或译“结局”、“完结”、“满盈”、“末了”等)所表示、被称为“荒凉”(devastation,或译毁灭,荒废等)的终结(end):
我从耶和华那里听见已经决定在全地上施行灭绝的事。(以赛亚书28:22)
原来灭绝的事已定,必有公义涨溢,因为主万军之耶和华,在全地之中,必成就所定规的结局。(以赛亚书10:22-23)
耶和华的怒火必吞灭全地,因为祂要快快灭绝这地的一切居民。(西番雅书1:18)
那荒凉最终必临到可憎的飞鸟身上,直到所定的结局,它必倾在那行毁坏的身上。(但以理书9:27)
全地必成为荒场,我却不灭绝。(耶利米书4:27)
我现在要下去,察看他们是否真的像那达到我这里的嚷叫声一样完结。(创世记18:21)
这论及所多玛。
亚摩利人的罪恶还没有满盈。(创世记15:16)
在以下经文中,教会的终结还以主所说的“时代的末了”(consummation of the age)来表示:
门徒问耶稣,你降临和时代的末了有什么预兆呢?(马太福音 24:3)
当收割的时候,我要对收割的人说,先将稗子收集起来烧掉;惟有麦子要收在仓里;时代的末了也要如此。(马太福音13:30,40)
在时代的末了,天使要出来,从义人中把恶人分别出来。(马太福音13:49)
耶稣对门徒们说,看哪,我与你们同在,直到时代的末了。(马太福音28:20)
“直到时代的末了”表示直到教会的终结,这时必有新的教会,主将与这新教会同在。

诠释启示录 #10

10.启1:2.“便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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