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启示录15
1.我又看见在天上有异象,大而且奇,就是七位天使掌管末了的七灾。因为神的烈怒在这七灾中发尽了。
2.我看见仿佛有玻璃海,其中有火搀杂。又看见那些胜了兽、兽像、兽印和名字数目的人,都站在玻璃海上,拿着神的竖琴。
3.他们唱神仆人摩西的歌,和羔羊的歌,说,主神,全能者阿,你的作为大哉,奇哉。圣徒之王阿,你的道途义哉,诚哉。
4.主阿,谁敢不敬畏你,不荣耀你的名呢?因为独有你是圣的。众族都要来在你面前敬拜。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
5.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在天上那存法版帐幕的殿开了。
6.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从殿中出来,穿着洁白光明的细麻衣,胸间束着金带。
7.四活物中有一个把盛满了活到万世万代之神烈怒的七个金香瓶给了那七位天使。
8.因神的荣耀和能力,殿中充满了烟。于是没有人能进殿,直等到那七位天使所降的七灾完毕了。
灵义
整章内容
预备揭开教会的末后状态,暴露他们所处的邪恶与虚假(1, 5-8节);那些承认主并照其诫命生活的人由此被分离出来(2-4节)。
各节内容
第1节.“我又看见在天上有异象,大而且奇”表主关于地上教会状态的启示,它在爱与信方面的性质(656节)。“就是七位天使掌管末了的七灾”表教会在末后状态下所处的邪恶与虚假被主从总体上揭露出来(657节)。“因为神的烈怒在这七灾中发尽了”表教会的毁灭,和那时它的终结(658节)。
第2节.“我看见仿佛有玻璃海,其中有火搀杂”表灵界最远的边界,那些拥有宗教信仰,并出于宗教信仰而非生活的良善敬拜的人就聚集在那里(659节)。“又看见那些胜了兽、兽像、兽印和名字数目的人”表那些已经弃绝唯信及其教义,因而不承认并吸收它的虚假,也没有歪曲圣言的人(660节)。“都站在玻璃海上,拿着神的竖琴”表边界的基督天堂,和那里的人当中的仁之信(661节)。
第3节.“他们唱神仆人摩西的歌,和羔羊的歌”表出于仁爱,因而出于遵行律法条例,也就是十诫的生活,以及对主人身之神性的信的称谢(662节)。“说,主神,全能者阿,你的作为大哉,奇哉”表世界、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都是由主出于神性之爱通过神性智慧创造和制作的(663节)。“圣徒之王阿,你的道途义哉,诚哉”表祂所发出的一切事物都是公义、真实的,因为祂是天堂和教会中的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664节)。
第4节.“主阿,谁敢不敬畏你,不荣耀你的名呢”表唯独祂要被爱和敬拜(665节)。“因为独有你是圣的”表祂是圣言,真理和启示(666节)。“众族都要来在你面前敬拜”表所有处于爱与仁之善的人都将承认唯独主是神(667节)。“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圣言的真理被打开时见证了这一点(668节)。
第5节.“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在天上那存法版帐幕的殿开了”表天堂的至内层被看到了,在那里主居于其圣言的神圣,以及律法,也就是十诫中(669节)。
第6节.“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从殿中出来”表主为天堂的至内层进入教会的流注所作的预备,即教会的邪恶与虚假要被普遍揭露,因而恶人要与善人分离(670节)。“穿着洁白光明的细麻衣,胸间束着金带”表这一切是出于纯粹和真正的圣言真理和良善(671节)。
第7节.“四活物中有一个把七个金香瓶给了那七位天使”表揭露教会的邪恶与虚假所凭借的那些真理与良善取自圣言的字义(672节)。“盛满了活到万世万代之神烈怒的”表将被纯粹和真正的圣言真理和良善所显明并揭露的邪恶和虚假(673节)。
第8节.“因神的荣耀和能力,殿中充满了烟”表天堂的至内层充满主的属灵和属天的神性真理(674a)。“于是没有人能进殿,直等到那七位天使所降的七灾完毕了”表在那里到了这种程度,即无法承受更多,这一切直到毁灭之后,看到该教会的终结(674b)。
诠 释
656.启15:1.“我又看见在天上有异象,大而且奇”表主关于地上教会状态的启示,它在爱与信方面的性质。这些就是本章和下一章所论述的事;因此,它们以“天上有异象,大而且奇”来表示。“天上有异象”表示主关于天堂和教会及其状态的启示(参看532,536节);之所以论及爱和信,是因为它被称为“大而且奇”;在圣言中,“大”论及诸如属于情感和爱之类的事物,“奇”论及诸如属于思维和信仰之类的事物。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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