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55

655.我在此补充以

655.我在此补充以下记事:
我曾与启示录中龙所指的那些人交谈,其中一个人对我说:“跟我来,我会向你展示我们眼目和内心的快乐。”于是他带我穿过一片幽暗的森林,来到一座小山顶,我由此可以观看龙们的快乐。我看见一座环状圆形露天剧场,四周是一圈圈的阶梯座位,观众都坐在上面。从远处看,那些坐在最下面的人就像萨梯(希腊与罗马的森林之神,色欲极强)和普里阿普斯(希腊与罗马的男性生殖神);有些人衣不蔽体,有些人则没穿衣服,赤身露体。这些人上面坐着嫖客和妓女;我从他们的姿势看出他们是这类人。然后,那龙对我说:“现在,你将看到我们的表演。”于是,我仿佛看到牛犊、公羊、绵羊、小山羊和羊羔被赶进马戏团的竞技场;它们进去后,大门开了,好像有少壮狮子、美洲豹、老虎和豺狼冲了进来。它们残暴地攻击这些牲畜,将其撕成碎片,残杀它们。血腥杀戮之后,萨梯们将沙子洒在它们被杀的地方。
然后,龙对我说:“这些就是令我们赏心悦目的表演。”“滚开,你这个恶魔!”我回应说,“你很快就会看到这个剧场变成硫磺的火湖。”他闻言笑了笑走开了。事后,我在思考,为何主允许这样的事发生?我心里得到一个答复:只要他们还在灵人界,这种事是可以的;但是,一旦他们在灵人界的时间结束,这些戏剧场景就会转化为可怕的地狱之类的事物。
我所看到的一切景象都是那龙想象的结果;因此它们并非真的牛犊、公羊、绵羊、小山羊和羊羔,而是他们使所憎恨的教会各样纯正良善和真理显出来的形像。少壮狮子、美洲豹、老虎和豺狼则是那些看似萨梯和普里阿普斯之人欲望的表现。衣不蔽体的人是那些以为罪恶不会显现在神面前的人;而穿衣服的人则是那些以为罪恶会显现,但只要他们处于信,就不会定罪的人;嫖客和妓女则是圣言真理的歪曲者,因为行淫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在灵界,从远处看,一切事物都照着对应而看似此类表象的形式,被称为在类似世上的物体中的属灵事物的代表。
此后,我看见他们从森林里出来了,那龙在萨梯和普里阿普斯们中间,后面跟着他们的仆人和杂役,就是那些嫖客和妓女。一路上,他们的队伍不断壮大,这时,我听见他们在互相谈论什么。他们在说,他们发现草地上有一群绵羊和羊羔。这表明附近有一座耶路撒冷城,在那里仁爱是首要的。于是,他们说:“走,我们去夺那城,赶出里面的居民,抢走他们的财物。”于是,他们靠近那城,可它四周有城墙,城墙上还有天使把守。他们只好商量说:“我们不如用计夺城,派出一个能言善辩的人,他能颠倒黑白,给任何事物涂上他想要的色彩。”于是,他们找了一个精通形而上学艺术的人,他能把对事物的观念转换成术语概念,用各种公式掩盖事物本身,从而像翅膀下有猎物的鹰一样飞走。他还被指教如何与这些市民交谈,即他们在宗教信仰上是同伴,他们可以被准许进城。他来到城门前敲门,门开了,他说,他想和这城里最有智慧的人交谈。然后,他进去,并被引到一个人面前,对此人说了这样一番话:“我有些弟兄在城外,求你们接待。他们在宗教信仰上是同盟。你们和我们都认为信与仁是宗教信仰的两个要素。唯一不同之处在于:你们说仁是首要的,信由此而来;而我们说信是首要的,仁由此而来。反正我们都信这二者,那么谁被称为首要的又有什么关系呢?”
城中的这位智者回答说:“我们就不单独讨论这个话题了,还是当着充当评委和裁判的那几个人的面谈论吧,要不然难有结论。”于是他们被召集起来,这位龙使者将先前的话向他们重述了一遍。然后,城中的这位智者回答说:“你刚才说,只要认同仁与信构成教会及其宗教信仰,无论将仁还是将信视为教会的首要,都一样。然而,这二者之别犹如在先者与在后者、原因与结果、主因与工具因、本质与形式之别。我这样说是因为,我发现你精通形而上学的艺术,我们将这样的艺术称为嗫语(多言),而有些人则称之为念咒。不过,我们先把这些术语放到一边。这二者之别还犹如在上者与在下者之别;确切地说,若你肯相信的话,如同天堂与地狱之别;因为首要的构成头和胸,由此而来的衍生物则构成脚和脚底。不过,我们首先要在何为仁,何为信上达成一致。仁就是为了神、救赎和永生的缘故而热爱向邻行善的情感;信则是出自对神、救赎和永生的信靠的思维。”
但这位使者却说:“我同意这就是信,也同意仁就是为了神的缘故而热爱行善的情感,因为这是祂的诫命;但却不是为了救赎和永生。”城中的智者说:“就算是这样,只是为了神的缘故。”城中的智者同意这一点后,说:“难道情感不是首要的?难道思维不是出自这情感?”但龙所差遣的人却说:“这个,我否认。”不过,他得到的答复是:“你无法否认这一点。人难道不是出于情感思考吗?拿走情感,你还能思考什么?这完全就像是将声音从言语那里拿走一样。倘若拿走声音,你还能说什么吗?而且,声音也属于情感,言语属于思维;因为情感发声,思维说话。这还像火与光。若拿走火,光岂不会消失?仁也一样,因为这仁就是情感;信也一样,因为这信就是思维。难道这样你还不明白首要事物是次要事物中的全部,完全像声音是言语中的全部吗?由此可见,你若不使首要事物成为首要的,就无法处于次要事物。所以,你若将处于第二位的信摆在了第一位,那么在天上必像一个倒立的人,脚朝上而头朝下;或像一个耍把戏的,倒立身子、用手掌行走。当你在天上就是这副形像时,那么你的善行,也就是仁爱又会是什么样呢?岂不像是那耍把戏的用双脚所行的,因为他无法用手来行?正因如此,你们的仁爱,如你们所看到的,是属世的,而非属灵的,因为它是颠倒的。”
这位使者理解这一点;因为所有魔鬼在听闻真理时都能理解;但他无法保留下来,因为当对邪恶的情感返回时,它就会将这真理的思维逐出去。后来,这位智者又通过许多事物描述了当信被视为首要的时,它是何性质,即这信是纯属世的;它是纯粹的知识,根本没有属灵的生命;所以它不是信。“你们的仁无非是属世的情感,从属世的情感只会发出属世的思维,也就是你们的信。我几乎可以说,纯属世之信里面几乎没有任何属灵之物,就像莫卧儿帝国、其中的钻石矿、那个帝王的宝库和宫廷的知识里面没有任何属灵之物一样。”闻听此言,龙使者怒气冲冲地走了,向城外的朋友报告。当他们听说,有人声称仁就是为了神、救赎和永生的缘故而热爱向邻行善的情感时,全都大声叫嚷:“这简直是个谎言!”龙自己也大喊:“多么邪恶啊!所有的好行为,也就是仁爱,若是为了救赎的缘故而行,岂不是邀功的?”
然后,他们彼此商量说:“我们不如召集更多朋友,围攻这城,筑起梯子,爬上城墙,趁夜间冲进去,把这些仁爱分子赶出去。”但就在他们试图行动时,看哪,好像有火从天而降,烧灭了他们。不过,天上的火是愤怒的表现,这种愤怒源于对那些仁爱分子的仇恨,因为他们将信从第一位丢到了第二位。他们看上去仿佛被火烧灭,是因为他们脚下的地狱开了,他们全被吞没了。在最后审判之日,类似事件在很多地方发生;这也是启示录中这些话的意思:
龙要出来迷惑在地四角的列族,叫他们聚集争战。他们上到地面,围住圣徒的营与蒙爱的城,就有火由神那里从天降下,烧灭了他们。(启示录20:8,9)

诠释启示录 #824

824.启13:13

824.启13:13.“他行大迹象”表示证明和说服。这从“迹象”的含义清楚可知,“迹象”是指证明和说服(参看AE 706节);由于“大”论及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论及邪恶,所以“大迹象”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的证明和说服。此处经上之所以说这兽“行大迹象”,是因为这“兽”表示来自圣言、支持与善行分离之信的确认;当“第一只兽”所表示的来自属世人的推理从圣言被确认或证实时,它们就都证明并说服人相信事情就是如此,这是因为那些制造这种分离的人不愿理智视觉(intellectual sight)在信仰事务上有分,他们将信仰事务称为奥秘;当理智视觉不存在时,他们就能说服别人相信他们所喜欢的任何东西,甚至相信任何人从纯属世之光就可能会看到是虚假的东西。提出任何虚假,声称它是真的,因为它是某个被其追随者视为蒙光照或受启发的领袖说的,并剥夺理性的使用,从而阻止理解力以任何光进入,你会看到一切都是真的,也会被说服。原因在于,所提出的第一个命题被相信了,而不是首先被检查它是真的还是假的。

为叫人们知道,虚假和真理一样容易被证实,举个最微不足道的例子。例如,提出这样一个荒谬的命题:乌鸦是白色的,并通过以下考虑证实这一点:乌鸦生来并非完全是黑的,它会随着长大而变白,因此它的羽毛里面是白的,它的皮肤也是白的,因此它的黑色只是围住白色部分的阴影;再这样进一步推理,人的确可以根据表象来说话,也就是说,可以说乌鸦是黑的;然而,既然是一个人,他就应该出于他的理解力思想它是白的,因为它内在是白的。同样,人可以根据外在表象说太阳围绕地球转,就像在圣言中,经上也说日升日落一样;然而,他出于理解力应该思想地球绕轴旋转,并造成这种表象。除此之外,还有来自颜色性质的推理,即:就其起源而言,它们都是白色的,因为它们都来自天堂之光,还因为每种颜色在研磨成粉末时,就连黑色晶体都变成白色;关于这个主题,可以引用那些撰写光学的作者的著作。此外,剥夺理性的使用,声称某个有权威和学问的人见证了这一事实,同时把心智固定在证实的话上,而不是固定在最初的命题上,你可能会说服某个人。但此处提到的这个命题是荒谬的,因为根据其它任何颜色来判断一只鸟,而不是根据这只鸟显现的自己的颜色来判断,是愚蠢的;事实上,世上的一切事物都可以这样说成是白的。

异端的虚假也是如此,如存在于巴比伦中的最大异端,论到它,但以理书记着说:王在那里颁布一项法令,要求人们把他当作神来敬拜。来自地狱的推理同样如此,它们被那些声称一切事物都属于大自然,甚至声称大自然创造了她自己,而不是被神创造的人利用;而且恕我直言,这种情况与被称为无需生活的实际合作的称义之信的信是一样的。这些就是此处“从地里上来的兽行大迹象,在人面前使火从天上降在地上,因赐他在兽面前所行的迹象,就迷惑住在地上的人”,如本节经文和接下来的经文所说的,所表示的事物。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