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55

655.我在此补充以

655.我在此补充以下记事:
我曾与启示录中龙所指的那些人交谈,其中一个人对我说:“跟我来,我会向你展示我们眼目和内心的快乐。”于是他带我穿过一片幽暗的森林,来到一座小山顶,我由此可以观看龙们的快乐。我看见一座环状圆形露天剧场,四周是一圈圈的阶梯座位,观众都坐在上面。从远处看,那些坐在最下面的人就像萨梯(希腊与罗马的森林之神,色欲极强)和普里阿普斯(希腊与罗马的男性生殖神);有些人衣不蔽体,有些人则没穿衣服,赤身露体。这些人上面坐着嫖客和妓女;我从他们的姿势看出他们是这类人。然后,那龙对我说:“现在,你将看到我们的表演。”于是,我仿佛看到牛犊、公羊、绵羊、小山羊和羊羔被赶进马戏团的竞技场;它们进去后,大门开了,好像有少壮狮子、美洲豹、老虎和豺狼冲了进来。它们残暴地攻击这些牲畜,将其撕成碎片,残杀它们。血腥杀戮之后,萨梯们将沙子洒在它们被杀的地方。
然后,龙对我说:“这些就是令我们赏心悦目的表演。”“滚开,你这个恶魔!”我回应说,“你很快就会看到这个剧场变成硫磺的火湖。”他闻言笑了笑走开了。事后,我在思考,为何主允许这样的事发生?我心里得到一个答复:只要他们还在灵人界,这种事是可以的;但是,一旦他们在灵人界的时间结束,这些戏剧场景就会转化为可怕的地狱之类的事物。
我所看到的一切景象都是那龙想象的结果;因此它们并非真的牛犊、公羊、绵羊、小山羊和羊羔,而是他们使所憎恨的教会各样纯正良善和真理显出来的形像。少壮狮子、美洲豹、老虎和豺狼则是那些看似萨梯和普里阿普斯之人欲望的表现。衣不蔽体的人是那些以为罪恶不会显现在神面前的人;而穿衣服的人则是那些以为罪恶会显现,但只要他们处于信,就不会定罪的人;嫖客和妓女则是圣言真理的歪曲者,因为行淫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在灵界,从远处看,一切事物都照着对应而看似此类表象的形式,被称为在类似世上的物体中的属灵事物的代表。
此后,我看见他们从森林里出来了,那龙在萨梯和普里阿普斯们中间,后面跟着他们的仆人和杂役,就是那些嫖客和妓女。一路上,他们的队伍不断壮大,这时,我听见他们在互相谈论什么。他们在说,他们发现草地上有一群绵羊和羊羔。这表明附近有一座耶路撒冷城,在那里仁爱是首要的。于是,他们说:“走,我们去夺那城,赶出里面的居民,抢走他们的财物。”于是,他们靠近那城,可它四周有城墙,城墙上还有天使把守。他们只好商量说:“我们不如用计夺城,派出一个能言善辩的人,他能颠倒黑白,给任何事物涂上他想要的色彩。”于是,他们找了一个精通形而上学艺术的人,他能把对事物的观念转换成术语概念,用各种公式掩盖事物本身,从而像翅膀下有猎物的鹰一样飞走。他还被指教如何与这些市民交谈,即他们在宗教信仰上是同伴,他们可以被准许进城。他来到城门前敲门,门开了,他说,他想和这城里最有智慧的人交谈。然后,他进去,并被引到一个人面前,对此人说了这样一番话:“我有些弟兄在城外,求你们接待。他们在宗教信仰上是同盟。你们和我们都认为信与仁是宗教信仰的两个要素。唯一不同之处在于:你们说仁是首要的,信由此而来;而我们说信是首要的,仁由此而来。反正我们都信这二者,那么谁被称为首要的又有什么关系呢?”
城中的这位智者回答说:“我们就不单独讨论这个话题了,还是当着充当评委和裁判的那几个人的面谈论吧,要不然难有结论。”于是他们被召集起来,这位龙使者将先前的话向他们重述了一遍。然后,城中的这位智者回答说:“你刚才说,只要认同仁与信构成教会及其宗教信仰,无论将仁还是将信视为教会的首要,都一样。然而,这二者之别犹如在先者与在后者、原因与结果、主因与工具因、本质与形式之别。我这样说是因为,我发现你精通形而上学的艺术,我们将这样的艺术称为嗫语(多言),而有些人则称之为念咒。不过,我们先把这些术语放到一边。这二者之别还犹如在上者与在下者之别;确切地说,若你肯相信的话,如同天堂与地狱之别;因为首要的构成头和胸,由此而来的衍生物则构成脚和脚底。不过,我们首先要在何为仁,何为信上达成一致。仁就是为了神、救赎和永生的缘故而热爱向邻行善的情感;信则是出自对神、救赎和永生的信靠的思维。”
但这位使者却说:“我同意这就是信,也同意仁就是为了神的缘故而热爱行善的情感,因为这是祂的诫命;但却不是为了救赎和永生。”城中的智者说:“就算是这样,只是为了神的缘故。”城中的智者同意这一点后,说:“难道情感不是首要的?难道思维不是出自这情感?”但龙所差遣的人却说:“这个,我否认。”不过,他得到的答复是:“你无法否认这一点。人难道不是出于情感思考吗?拿走情感,你还能思考什么?这完全就像是将声音从言语那里拿走一样。倘若拿走声音,你还能说什么吗?而且,声音也属于情感,言语属于思维;因为情感发声,思维说话。这还像火与光。若拿走火,光岂不会消失?仁也一样,因为这仁就是情感;信也一样,因为这信就是思维。难道这样你还不明白首要事物是次要事物中的全部,完全像声音是言语中的全部吗?由此可见,你若不使首要事物成为首要的,就无法处于次要事物。所以,你若将处于第二位的信摆在了第一位,那么在天上必像一个倒立的人,脚朝上而头朝下;或像一个耍把戏的,倒立身子、用手掌行走。当你在天上就是这副形像时,那么你的善行,也就是仁爱又会是什么样呢?岂不像是那耍把戏的用双脚所行的,因为他无法用手来行?正因如此,你们的仁爱,如你们所看到的,是属世的,而非属灵的,因为它是颠倒的。”
这位使者理解这一点;因为所有魔鬼在听闻真理时都能理解;但他无法保留下来,因为当对邪恶的情感返回时,它就会将这真理的思维逐出去。后来,这位智者又通过许多事物描述了当信被视为首要的时,它是何性质,即这信是纯属世的;它是纯粹的知识,根本没有属灵的生命;所以它不是信。“你们的仁无非是属世的情感,从属世的情感只会发出属世的思维,也就是你们的信。我几乎可以说,纯属世之信里面几乎没有任何属灵之物,就像莫卧儿帝国、其中的钻石矿、那个帝王的宝库和宫廷的知识里面没有任何属灵之物一样。”闻听此言,龙使者怒气冲冲地走了,向城外的朋友报告。当他们听说,有人声称仁就是为了神、救赎和永生的缘故而热爱向邻行善的情感时,全都大声叫嚷:“这简直是个谎言!”龙自己也大喊:“多么邪恶啊!所有的好行为,也就是仁爱,若是为了救赎的缘故而行,岂不是邀功的?”
然后,他们彼此商量说:“我们不如召集更多朋友,围攻这城,筑起梯子,爬上城墙,趁夜间冲进去,把这些仁爱分子赶出去。”但就在他们试图行动时,看哪,好像有火从天而降,烧灭了他们。不过,天上的火是愤怒的表现,这种愤怒源于对那些仁爱分子的仇恨,因为他们将信从第一位丢到了第二位。他们看上去仿佛被火烧灭,是因为他们脚下的地狱开了,他们全被吞没了。在最后审判之日,类似事件在很多地方发生;这也是启示录中这些话的意思:
龙要出来迷惑在地四角的列族,叫他们聚集争战。他们上到地面,围住圣徒的营与蒙爱的城,就有火由神那里从天降下,烧灭了他们。(启示录20:8,9)

诠释启示录 #1138

1138.启18:1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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