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52

652.启14:20

652.启14:20.“那酒榨踹在城外”表通过圣言的神性真理审查从教会的信之教义所流出的行为的性质。“踹酒榨”表示审查他们行为的性质。“踹酒榨”表示审查,被“踹”的“串串(葡萄)”表示行为,如前所述(649节),在此表示从教会的信之教义所流出的行为,也就是恶行;“城”在此是指前面(11:8)所说的大城,就是被称为“大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的;它表示与仁分离之信的教义,也就是改革宗教会的教义(501,502节)。由于对教会教义的一切审查都是通过圣言的神性真理进行的,而这神性真理并不在这教义中,而是在它之外,故“那酒榨踹在城外”也表示这一点。从这些事明显可知,“那酒榨踹在城外”表示通过圣言的神性真理审查从教会的信之教义所流出的行为的性质。在以下经文中,“踹酒榨”不仅表示审查恶行,还表示抵挡住他人里面的恶行,以及将它们移除并投入地狱:
我凭公义说话,以大能施行拯救。你的装扮为何有红色?你的衣服为何像踹酒榨的呢?我独自踹酒榨。(以赛亚书63:1-3)
主踩踏我一切的勇士,主踹犹大女儿的酒榨。(耶利米哀歌1:15)
坐在白马上的那位必用铁杖牧养列族),并要踹神盛怒和烈怒的酒榨。(启示录19:15)

诠释启示录 #93

93.此处首先写信给

93.此处首先写信给以弗所教会的天使;该教会的天使是指所有拥有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因而拥有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物的知识或认知,却未处于,或尚未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这些知识尤指教义;但唯独教义,或唯独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不会使一个人变得属灵,使他变得属灵的,是照之的生活;因为没有照之生活的教义或知识、认知只住在记忆中,因而住在思维中;只住在那里的一切都住在属世人中;因此,在这些事物进入生活之前,一个人不会变得属灵;当一个人意愿他所思考的事,因而实行它们时,它们就进入生活。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仅从以下事实就能看出来,即:假如有人知道道德和文明生活的一切法律,却不照之生活,那么他仍不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他的确可以比其他人更有学识地谈论它们,却仍被弃绝。一个知道十诫,甚至能明智地解释并谈论它们,却不照之生活的人也是如此。故此处首先论述了教会里那些处于诸如属于教会的那类事物的知识或认知,也就是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却未处于,或尚未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他们以写给以弗所教会天使的信来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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