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2.启14:20.“那酒榨踹在城外”表示按照圣言的神性真理作出检查,以查明从教会的信之教义中流出的作为的品质。“酒榨被踹”表示他们作为的品质被检查。“踹酒榨”表示检查,被“踹”的“串串(葡萄)”表示作为,如前所述(AR 649节),在此表示从教会的信之教义中流出的作为,也就是恶行;“城”在此是指前面(启11:8)提到的大城,这城被称为“大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它是指与仁分离之信的教义,也就是改革宗教会的教义(参看AR 501, 502节)。由于对教会教义的一切检查都是通过圣言的神性真理来进行的,而这神性真理不在这教义中,而是在它之外,所以“那酒榨踹在城外”也表示这一点。由此明显可知,“那酒榨踹在城外”表示按照圣言的神性真理作出检查,以查明从教会的信之教义中流出的作为的品质。在以下经文中,“踹酒榨”不仅表示检查恶行,还表示容忍或顶住其他人的恶行,以及把它们移除并扔进地狱;以赛亚书:
我凭公义说话,以大能施行拯救。你的衣服为何是红色的呢?你的衣服为何像踹酒榨的呢?我独自踹酒榨。(以赛亚书63:1-3)
耶利米哀歌:
主打倒我一切的勇士,主踹下犹大女儿的酒榨。(耶利米哀歌1:15)
启示录:
坐在白马上的那一位必用铁棒牧养列族,祂要踹神烈怒和怒气的酒榨。(启示录19:15)
576.重生由主通过仁与信实现,这一点从关于仁与信那两章的阐述可推知,特别是其中的以下内容:主、仁与信合为一体,就像人的生命、意愿与理解力合为一体;若它们分开,各自会像珍珠化为粉末一样消失。仁与信这二者就是所谓的方法,因为它们将人与主联结起来,使得仁成为仁,信成为信。若人不参与自己的重生,这种结合无法实现;这就是为何我们说要加上人的合作。前几章数次提及人与主的合作,但由于人类心智就是这样的构成,以致它只会觉得这种行为是这个人凭自己的能力实现的,故有必要再次说明这个主题。
一切动作,因而一切行为皆有一个主动者和一个被动者;也就是说,主动者起作用,被动者通过主动者起作用,因此一个行为由这二者产生,好比磨面机被轮子驱动,马车被马拉动,还好比动作来自努力,结果来自原因,死的力量来自活的力量,大体上好比工具受原理驱动(as the instrument is moved by the principal)。众所周知,这二者一起产生一个行为。至于仁与信,主起作用,人通过主起作用,因为主的主动就在人的被动里面;因此行动正确的能力来自主,由此行动的意愿好像是人的,因为人享有自由意志,能凭自由意志与主行如一体,从而与主结合,或凭地狱的力量,也就是外来的力量行动,从而与主分离。此处的合作就是指人的行动与主的行动和谐一致。为了更清楚地理解这一点,我将通过如下对比进一步说明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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