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2.启14:20.“那酒榨踹在城外”表示按照圣言的神性真理作出检查,以查明从教会的信之教义中流出的作为的品质。“酒榨被踹”表示他们作为的品质被检查。“踹酒榨”表示检查,被“踹”的“串串(葡萄)”表示作为,如前所述(AR 649节),在此表示从教会的信之教义中流出的作为,也就是恶行;“城”在此是指前面(启11:8)提到的大城,这城被称为“大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它是指与仁分离之信的教义,也就是改革宗教会的教义(参看AR 501, 502节)。由于对教会教义的一切检查都是通过圣言的神性真理来进行的,而这神性真理不在这教义中,而是在它之外,所以“那酒榨踹在城外”也表示这一点。由此明显可知,“那酒榨踹在城外”表示按照圣言的神性真理作出检查,以查明从教会的信之教义中流出的作为的品质。在以下经文中,“踹酒榨”不仅表示检查恶行,还表示容忍或顶住其他人的恶行,以及把它们移除并扔进地狱;以赛亚书:
我凭公义说话,以大能施行拯救。你的衣服为何是红色的呢?你的衣服为何像踹酒榨的呢?我独自踹酒榨。(以赛亚书63:1-3)
耶利米哀歌:
主打倒我一切的勇士,主踹下犹大女儿的酒榨。(耶利米哀歌1:15)
启示录:
坐在白马上的那一位必用铁棒牧养列族,祂要踹神烈怒和怒气的酒榨。(启示录19:15)
514.接下来的问题是,既然悔罪不是悔改,那么它有意义吗?据说它有助于信,犹如在先的有助于随后的,但它仍未进入信,也未通过与之混合而与其联结。但紧随其后的信是什么呢?不就是父神转嫁祂儿子的公义,然后在人尚未意识到任何罪的时候,就声称他是公义、被更新和圣洁的,因而给他穿上用羔羊的血洗过并漂白的礼袍吗?当人身穿这礼袍行走时,其生命的罪恶不就像那扔进深渊的硫磺吗?而亚当之罪不就是被基督功德的归算所遮盖、移除或带走的某种事物吗?当人由于那信而行走于神救主的公义和清白中时,除非那悔罪使他确信他在亚伯拉罕的怀里,因此视那些没有经历先于信的悔罪之人为悲惨地狱或死人,否则悔罪有何用呢?因为他们说,缺乏悔罪的人没有活的信仰。由此可以断定,当这样的悔罪者已陷入或正在陷入可憎的罪恶时,他们意识不到自己的罪恶,对它们也不再有感觉,如同滚在烂水沟里的猪感觉不到恶臭一样。因此,显而易见,这种悔罪不是悔改,故也没有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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