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2.启14:20.“那酒榨踹在城外”表通过圣言的神性真理审查从教会的信之教义所流出的行为的性质。“踹酒榨”表示审查他们行为的性质。“踹酒榨”表示审查,被“踹”的“串串(葡萄)”表示行为,如前所述(649节),在此表示从教会的信之教义所流出的行为,也就是恶行;“城”在此是指前面(11:8)所说的大城,就是被称为“大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的;它表示与仁分离之信的教义,也就是改革宗教会的教义(501,502节)。由于对教会教义的一切审查都是通过圣言的神性真理进行的,而这神性真理并不在这教义中,而是在它之外,故“那酒榨踹在城外”也表示这一点。从这些事明显可知,“那酒榨踹在城外”表示通过圣言的神性真理审查从教会的信之教义所流出的行为的性质。在以下经文中,“踹酒榨”不仅表示审查恶行,还表示抵挡住他人里面的恶行,以及将它们移除并投入地狱:
我凭公义说话,以大能施行拯救。你的装扮为何有红色?你的衣服为何像踹酒榨的呢?我独自踹酒榨。(以赛亚书63:1-3)
主踩踏我一切的勇士,主踹犹大女儿的酒榨。(耶利米哀歌1:15)
坐在白马上的那位必用铁杖牧养列族),并要踹神盛怒和烈怒的酒榨。(启示录19:15)
151.信主不仅仅是承认祂,还要遵行祂的诫命。仅仅承认祂只需理解力部分所产生的某些思维就行了;但遵行祂的诫命还需意愿那部分也承认。人的心智由理解力和意愿构成,思考是理解力的功能,行动是意愿的功能。所以,若人仅仅通过理解力的思维来承认,那他仅用一半的心思靠近主;但他若行出来,就是在用全部的心思靠近主;这才叫信。另一方面,人能将自己的心一分为二,并迫使它的表面高飞,而它的肉体却沉了下去;他就这样像鹰一样在天堂和地狱之间飞翔。然而,他并没有追随自己的目光,而是追随肉体的快乐;他这样做是因为他在地狱中;因此,他向地狱飞去;当他在那里沉浸在自己的乐趣中,并品尝魔鬼的新酒时,他一脸享受,眼里仿佛闪烁着火花,从而伪装成光明天使。凡承认主,却不守祂诫命的人死后就会变成这类撒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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