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49

649.“向拿着快镰

649.“向拿着快镰刀的大声喊着说,伸出快镰刀来收取佳酿,就是地上葡萄园串串的果子”表主通过其爱之良善藉其圣言神性真理的运作进入基督教会之人里面的仁与信的行为中。这就是这些话的灵义,因为这两位“天使”表示主的属灵和属天国度的众天堂(647,648节);众天堂凭自身什么也做不了,而是凭着主去做,因为天堂中的天使只是接受者,故这些话在灵义上无非表示唯独主的运作,在此表示这运作进入基督教界的教会中,并进入教会之人里面的仁与信的行为中。因为“葡萄园”表示这教会,该教会将在下面章节(651节)进一步予以论述;“串串”(clusters)和“葡萄”表示仁爱的行为。“串串”和“葡萄”之所以表示这些仁爱行为,是因为它们是葡萄园中葡萄树的果实,在圣言中,“果子”或“果实”表示好行为或善行(good works)。
“从祭坛中出来的天使”之所以向“从殿中出来的天使”说,“伸出镰刀收取佳酿”,是因为“从祭坛中出来的天使”表示属天国度的众天堂,或处于爱之良善的众天堂;“从殿中出来的天使”表示属灵国度的众天堂,或处于智慧之真理的众天堂,如前所述;爱之良善凭自己不会运作任何事,而是要藉着智慧之真理;智慧之真理凭自己也不会运作任何事,而是要通过爱之良善。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多有说明。这就是为何“从祭坛中出来的天使”向“从殿中出来的天使”说,“伸出镰刀来收取佳酿,就是地上葡萄园串串的果子”的原因。正因如此,这些话表示主出于祂的爱之良善藉其圣言的神性真理的运作。
“葡萄”和“串串”表示仁爱的良善和行为,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有祸了!我好像夏天的果子已被收尽,又像摘了葡萄所剩下的。没有一串可吃的,我的灵魂羡慕初熟的果子。圣者从地上灭绝了,人间没有正直人。(弥迦书7:1-2)
他们的葡萄是毒葡萄,它们串串都是苦的。(申命记32:32)
我所亲爱的有葡萄园;他指望结好葡萄,反倒结了野葡萄。(以赛亚书5:1,2,4 )
这些人转向别神,喜爱葡萄饼。(何西阿书3:1)
凡树木都凭自己的果子被认出来;人不是从荆棘上收集无花果,也不是从蒺藜里摘葡萄。(路加福音6:44)
在地中间像摘取完了的葡萄树,所剩无几。(以赛亚书24:12,13)
摘葡萄的若来到你那里,岂不剩下些葡萄呢 ?(耶利米书49:9; 俄巴底亚书4, 5);
那行毁灭的已经临你所摘的葡萄。(耶利米书48:32,33)
无虑的,必受骚扰,因为葡萄必断绝,收取的也不来。(以赛亚书32:9,10)
此外还有其它提及“葡萄园的果子”和“葡萄树的果子”的经文。既有属天之爱的良善,也有属灵之爱的良善;属天之爱的良善属于对主的爱,属灵之爱的良善属于对邻之爱;后一种良善被称为“仁之良善”,以由葡萄和串串组成的“葡萄园的果子”来表示;而对主之爱的良善在圣言中则以“树上的果子”,尤其以“橄榄树的果子”来表示。
649b.“因为葡萄熟透了”表因为这是基督教会的最后状态。“葡萄园的葡萄熟透了”和前面“庄稼已经熟透了”所表相同,不过,“庄稼”论及总体上的教会,“葡萄园”论及具体的教会;“庄稼熟透了”表示教会的最后状态(参看645节);因此,“葡萄园的葡萄熟透了”所表相同。“葡萄园”表示有圣言的神性真理,并且主由此在那里为人所知的教会;因为“葡萄酒”表示从主那里经由圣言而来的内在真理,故“葡萄园”在此表示基督教会。“葡萄酒”表示源于爱之良善,因而源于主的真理(参看316节)。

诠释启示录 #907

907.“头上戴着金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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