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5.“向那坐在云上的大声喊着说,伸出你的镰刀来收割。因为收割的时候到了,地上的庄稼已经熟透了”表天堂天使向主的祈求,求祂终结并施行审判,因为现在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向那坐在云上的大声喊着说”表示天堂天使向主的乞求,因为地上没有了对应之物;事实上,地上的教会之于天使天堂,如同地基之于安立其上的房屋,或如同两脚之于靠它们站立并行走的人;所以,当地上的教会被摧毁时,众天使就会哀痛,并向主乞求。他们乞求主终结该教会,并兴起一个新教会。正因如此,“天使向那坐在云上的大声喊着说”表示天堂天使向主的乞求。“那坐在云上的”表示主的圣言,或圣言方面的主(参看642节);“伸出你的镰刀来收割”表示终结并施行审判(参看642,643节)。“因为收割的时候到了”表示教会已走到尽头了。“庄稼已经熟透了”表示这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庄稼”表示教会在神性真理上的状态;原因在于,五谷(或粮,grain)通过收割获得,饼(或食物,bread)由五谷制成,而“五谷”(或粮)和“饼”(或食物)皆表示教会的良善,这良善是通过真理获得的。
这就是这段经文的含义,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收获”、“收割”或“镰刀”的地方看得更明显:
我必坐在那里审判列族;开镰吧,因为庄稼熟了;他们的罪恶甚大。(约珥书3:12,13)
你们要将撒种的和收割时拿镰刀的都剪除了。(耶利米书 50:16)
巴比伦的女儿好像踹谷的禾场,再过片时,收割的时候就到了。(耶利米书 51:33 )
就像收割的人收敛站着的庄稼,用手臂割取穗子;到早晨使你的种开花,但在愁苦与极度伤痛的日子里,所收割的就只有一小堆。(以赛亚书17:5, 11)
农夫惭愧,因为田里的庄稼都灭绝了。(约珥书1:11)
耶稣对门徒说,还有四个月,收割的时候就到了,举目向田观看,庄稼已经发白。我差你们去收割。(约翰福音4:35-38)
耶稣对门徒说,庄稼多,做工的人少;你们当求庄稼的主打发工人出去收祂的庄稼。(马太福音 9:37-38;路加福音10:2)
在这些经文,以及其它经文(以赛亚书16:9;耶利米书5:17; 8:20)中,“庄稼”表示教会的神性真理,或神性真理方面的教会。
不过,包含在本章这几节,以及接下来那两章中的所有这些事,都是主以比喻对撒种的和收割庄稼的所作的预言;以下经文因教导并说明了它们表示什么,故加以引用:
耶稣说,天国好像人撒好种在田里,有仇敌来撒下稗子,到长苗吐穗的时候、稗子也显出来。仆人说,你要我们去薅出来吗?祂说,不必,恐怕薅稗子,连麦子也拔出来;容这两样一齐长,等着收割,当收割的时候,我要对收割的人说,先将稗子薅出来,捆成捆,留着烧;惟有麦子要收在我的仓里。门徒来到耶稣跟前说,请把这个比喻解释给我们。耶稣说,那撒好种的就是人子(或主);田地就是世界(教会);种子就是天国之子(教会的真理);稗子就是那恶人之子(来自地狱的虚假);撒稗子的仇敌就是魔鬼;收割就是时代的末了(教会的终结);收割的人就是天使(神性真理);将稗子薅出来用火焚烧,时代的末了(教会的终结)也要如此。(马太福音13:24-30,36-43)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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