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3.“头上戴着金冠冕,手里拿着快镰刀”表源于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和圣言的神性真理。“头上”所戴的“冠冕”表示智慧(参看189,252节);“金冠冕”表示源于爱的智慧(235节);由于这冠冕被看到戴在人子或主的头上,所以“金冠冕”表示源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镰刀”之所以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是因为“收割”表示教会在神性真理上的状态,在此表示它的末后状态;所以用“镰刀”所进行的“收割”在此表示终结教会的状态并施行审判;由于这些事是凭借神性真理来完成的,所以这一切以“镰刀”来表示;而“快镰刀”表示精确而敏锐地行这事。“镰刀”和“剑”、“刀”、“长剑”所表相同;只是在论述收割的地方,经上会用“镰刀”;当论述战争时,经上则用“刀剑”。“剑”、“刀”和长剑”表示与虚假争战的神性真理,反之亦然(52,108,117节)。
282.全世界没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奸淫、偷盗和作假证是邪恶的,并且若不立法遏制这些罪恶,国家、共和国、一切形式的社会组织都将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是罪恶?因此,可能有人会感到奇怪,耶和华竟亲自以如此神奇的方式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但请注意: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仅是文明道德的法律,还是神性律法;违反这些律法不仅是向邻人,或同胞和社会行恶,还得罪神。所以,这些法律通过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发也就成为宗教律法。显然,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旨在成为宗教诫命,也就是为了得救而必须做的事。不过,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我必须先陈明它们的神圣,以清楚说明它们具有宗教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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