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2.启14:14.“我又观看,见有一片白云,云上坐着一位好像人子”表主的圣言。“云”表示字义上的圣言,“白云”表示诸如内在那样的字义上的圣言;“人子”表示主的圣言或圣言方面的主;故经上说“云上坐着一位好像人子”。 “云”表示字义上的圣言(参看24,513节);“白云”之所以表示诸如内在那样的圣言字义,是因为“白”论及光中的真理(167,367节),而且,处于天堂之光的属灵真理就内在于字义中。“人子”表示主的圣言,或圣言方面的主(参看44节)。这一点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9-28节)一书也有大量证明。
主经常说:
他们要看见人子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如马太福音16:27;24:30;26:64;马可福音14:61-62;路加福音21:27)
没有人知道它还有其它含义,只知道当主来审判时,祂将出现在天上的云彩中;但不是这个意思,因为含义是,当祂来审判时,祂将出现在圣言的字义中。由于如今祂已经来临,所以祂已经通过揭示圣言字义的每个细节都含有一个灵义而显现在圣言中;并且灵义唯独论述主;论述唯独祂是天地之神。这些就是“主驾着天上的云降临”所表示的事。圣言字义的每个细节都含有一个灵义,并且灵义唯独论述主,论述唯独祂是天地之神;这一点在新耶路撒冷的两大教义中有所说明,其中一个涉及主,另一个涉及圣经(即《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新耶路撒冷之圣经篇》)。
由于“主驾着天上的云降临”表示祂以自己的圣言降临,就在祂即将施行审判之际降临,并且这就是启示录所论述的,故经上说:
看哪!祂驾云而来。(启示录1:7)
还有此处:
我又观看,见有一片白云,云上坐着一位好像人子。(启示录14:14)
使徒行传:
他们正看的时候,耶稣就被接升天,有一朵云彩从他们眼前把祂接去;有两个人身穿白衣,说,这被接升天的耶稣,你们见祂怎样往天上去,祂还要怎样来。(使徒行传1:9-11)
“云”表示圣言的字义,因为字义是属世的,在属世之光中的神性真理在处于属灵之光的天使眼前,看上去就像一朵云彩;在那些处于源自圣言字义的纯正真理之人看来,就像白云;在那些未处于纯正真理的人看来,像乌云(dark cloud);在那些陷入虚假的人看来,像黑云(black cloud);在那些因陷入生活的邪恶而陷入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看来,则像夹杂着火的黑云。我曾见过这种云。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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