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1.“他们所作的工也随着他们”表照着他们所爱和所信,随之所行和所言。“随着他们所作的工”表示死后留在人身上的一切事物。要知道,显现在人们面前的外在从内在得其本质、灵魂和生命,而内在并不显现在人们面前,但却显现在主和天使面前;前者和后者,或外在和内在合起来就是行为或所作的工;若内在处于爱和信,并且外在出于内在行事和说话,就是好行为或善行;若内在未处于爱和信,并且外在出于内在行事和说话,便是恶行。若外在貌似出于爱和信行事和说话,那么这些行为要么是虚伪的,要么是邀功的。十个人可以做出外在相同的行为,但这些行为并不相同,因为发出外在的内在并不相同。
谁看不出,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并且这二者合而为一?谁看不出,理解或认知和意愿是人的内在,言语和行为是他的外在?若没有理解或认知和意愿,谁能说话和行动?由于人人都能明白这一切,所以他也能看出,行为是外在的,同时也是内在的;既然外在从其内在得其本质、灵魂和生命,如前所述,那么可知,外在具有如它内在那样的性质;所以“随着他们所作的工”就是照着他们所爱和所信,随之所行和所言。好行为或善行就是仁与信(参看73,76,94,141节);人的内在或内在人并不在于没有意愿的理解或认知,而在于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或认知;因此,它不在于没有爱的信,而在于爱和由此而来的信;行这些事就是人的外在或外在人(参看510节)。由此明显可知,“他们所作的工也随着他们”表照着他们所爱和所信,随之所行和所言。在以下经文中,“行为”所表相同:
在审判的日子,神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5,6)
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哥林多后书5:10)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那时候,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行善的,复活得生命,作恶的,复活受审判。(约翰福音5:29)
他们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启示录20:12,13)
看哪,我必快来。赏赐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启示录22:12)
我要照你们的行为报应你们各人。(启示录2:23)
我知道你的行为。(启示录2:1-2,4,9,13,19,26;3:1-3,7-8,14-15,19)
我也必照他们的行为,按他们手所做的报应他们。(耶利米书25:14)
耶和华定意,按我们的行径作为对付我们。(撒迦利亚书1:6)
以及其它许多地方。
224.“并我的新名”表示他们还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这从“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的含义清楚可知,“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是指他们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写在一个人上面”是指植入生活或生命(参看AE 222节),在此是指植入来自仁的信,因为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论述了这信(参看AE 203节);植入这信是指从心里承认。“主的新名”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这本名为《启示录》的预言书论述了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和那些将不在其中的人,没有论述如人们通常所认为的教会的相继状态(参看AE 5节);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就是所有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的人。因此,《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7节)末尾说:“主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即: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发出的神性,这是一个来自天堂的奥秘,被揭示给那些将要在圣耶路撒冷的人。”这就是“主的新名”,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这个真理以前在教会不被承认。至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主的名”和“耶稣基督的名”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6, 102, 133, 148节);所表示的是主的神性人身(AE 26, 102节)。“耶和华的名”之所以表示这神性人身,是因为在圣言中,“名”表示一个状态和一个事物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一切事物在天上和地上被创造和制作所藉由的神性品质就是主的神性人身;如经上在约翰福音所说的: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3, 10, 14)
由此可见为何“耶和华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主自己在约翰福音说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表示这神性人身: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荣耀”是指作成神性。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人们;我已让他们认识你的名,还要让它被认识。(约翰福音17:6,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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