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41

641.“他们所作的

641.“他们所作的工也随着他们”表照着他们所爱和所信,随之所行和所言。“随着他们所作的工”表示死后留在人身上的一切事物。要知道,显现在人们面前的外在从内在得其本质、灵魂和生命,而内在并不显现在人们面前,但却显现在主和天使面前;前者和后者,或外在和内在合起来就是行为或所作的工;若内在处于爱和信,并且外在出于内在行事和说话,就是好行为或善行;若内在未处于爱和信,并且外在出于内在行事和说话,便是恶行。若外在貌似出于爱和信行事和说话,那么这些行为要么是虚伪的,要么是邀功的。十个人可以做出外在相同的行为,但这些行为并不相同,因为发出外在的内在并不相同。
谁看不出,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并且这二者合而为一?谁看不出,理解或认知和意愿是人的内在,言语和行为是他的外在?若没有理解或认知和意愿,谁能说话和行动?由于人人都能明白这一切,所以他也能看出,行为是外在的,同时也是内在的;既然外在从其内在得其本质、灵魂和生命,如前所述,那么可知,外在具有如它内在那样的性质;所以“随着他们所作的工”就是照着他们所爱和所信,随之所行和所言。好行为或善行就是仁与信(参看73,76,94,141节);人的内在或内在人并不在于没有意愿的理解或认知,而在于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或认知;因此,它不在于没有爱的信,而在于爱和由此而来的信;行这些事就是人的外在或外在人(参看510节)。由此明显可知,“他们所作的工也随着他们”表照着他们所爱和所信,随之所行和所言。在以下经文中,“行为”所表相同:
在审判的日子,神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5,6)
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哥林多后书5:10)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那时候,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行善的,复活得生命,作恶的,复活受审判。(约翰福音5:29)
他们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启示录20:12,13)
看哪,我必快来。赏赐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启示录22:12)
我要照你们的行为报应你们各人。(启示录2:23)
我知道你的行为。(启示录2:1-2,4,9,13,19,26;3:1-3,7-8,14-15,19)
我也必照他们的行为,按他们手所做的报应他们。(耶利米书25:14)
耶和华定意,按我们的行径作为对付我们。(撒迦利亚书1:6)
以及其它许多地方。

诠释启示录 #1062

1062.“那七头就

1062.“那七头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表示被那些出于这种宗教说服而处于统治的人玷污和亵渎的圣言良善。这从“兽的七头”、“七座山”和“女人所坐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兽的七头”是指被亵渎的圣言圣物(对此,参看AE 1040节);“七座山”是指被玷污和亵渎的圣言良善。“山”表示爱之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爱之邪恶(可参看AE 405, 510, 850a, 1025节);“七”论及神圣之物,在反面意义上论及亵渎之物(AE 1040节);因此,“七座山”表示被玷污和亵渎的爱之良善,也就是圣言的良善。“女人所坐的”是指出于这种宗教说服的统治存在的地方。“女人”表示那些属于巴比伦的人的宗教说服(可参看AE 1038节);“坐”表示统治,可参看前文(AE 1033, 1038节),关于那女人“坐在众水上”和“骑在朱红色的兽上”,那里作出了解释。之所以指的是出于这种宗教说服的统治,是因为那些统治教会圣物并行使这种统治的人,就是被称为“淫妇”、“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的这“女人”所指的人,而不是那些照着这种宗教说服来敬拜,没有统治的人。因为当后者照着教皇的法规生活,承认他是主的代牧,并按照他们的制度遵守敬拜的神圣仪式时,他们与正直的异教徒没什么不同,他们只知道他们的牧师和修道士教导他们的东西是真理、良善,是神圣的;这一点更容易被承认,因为他们不读圣言,有些人不读圣言,是因为圣言从他们那里被拿走了,有些人不读圣言,是因为被说服了,故依靠修道士的嘴或教导,以为只有他们才理解圣言。

但民众当中那些仰望主,只把教皇看作教会领袖,并拥有对真理的某种情感的人虽在巴比伦,却不属巴比伦。因为死后,他们就能从这种宗教说服的虚荣和偶像崇拜中抽身出来,被引导敬拜和崇拜主;他们也通过圣言,或通过那些教导圣言的人从主那里接受真理。因此,最后的审判之后,主就从这些人当中建立了许多社群,也就是如此多的教会(对此,我们会在下文谈到)。至于那女人看上去所坐的“七座山”,人们以为它们就是教皇的座位所在的罗马的七座山。但即便承认所指的是罗马,“七座山”仍表示被玷污和亵渎的圣言良善;因为圣言处处,或在每个部分上都是属灵的,这是它的属灵之物。“七座山”表示被玷污和亵渎的圣言良善,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也明显看出来,那里说“那兽的七头”也是指“七位王”;“七位王”在灵义上表示被歪曲和亵渎的圣言真理。

(关于第四种亵渎续)

那些完全献身于虔诚的生活,不断虔诚地默想,经常跪下祷告,不断谈论救赎、信和爱,却不躲避欺诈、通奸、仇恨、亵渎和类似东西如同反对神的罪,也不与它们争战的人,就是这种亵渎程度更高的人。因为他们通过心智的不洁玷污了他们嘴口的虔诚,尤其他们放弃世界,过着孤独生活的时候。在这类人当中,有些人犯有更大的亵渎罪;他们就像刚才所描述的那些人,但他们通过推理和错误解释圣言来捍卫自己的恶习,如属于其本性,因而属于其享受或快乐的通奸和淫欲。这些人首先认为自己是安全的,然后认为自己是无可指责的,最后认为自己是圣洁的;因此,他们在圣洁的面纱之下进入污秽,因这污秽既污染了自己,也污染了自己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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