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39

639.启14:13

639.启14:13.“我听见从天上有声音对我说,你要写下,从今以后,在主里面而死的死人有福了”表主关于那些将属于其新教会之人,也就是那些由于信主并照其诫命生活而遭受试探之人死后状态的预言,他们将拥有永生和幸福。“听见从天上有声音说”表示来自主的预言。这预言之所以涉及那些将属于主的新教会之人死后的状态,是因为本节论述的就是这状态;“从今以后而死的”表示他们死后的状态;“写下”表示为了给后人作纪念(39,63节)。“有福了”表示那些拥有永生和幸福的人,因为他们是有福的。“死人”表示那些苦待自己的灵魂,把肉体钉在十字架上,遭受诸般试探的人;下面将看到,此处“死人”就表示这些人。
那些因信主并照其诫命生活而遭受试探的人拥有永生和幸福,这一点从前文明显可知,那里经上说“圣徒的忍耐就在此;守神诫命,和耶稣基督信仰的也在此”,这句话表示新教会之人通过试探在其遵行诫命的生活和对主之信的性质上接受检查(参看638节);这一点还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即“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这句话表示那些受试探的人将在主内得平安,如下文所看到的(640节)。“试探”在此是指属灵的试探,当那些信主并照其诫命生活的人驱赶同他们在一起、与自己的欲望行如一体的恶灵时,属灵的试探就存在于他们身上。在以下经文中,这些试探在以“十字架”来表示:
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不配作属我的。(马太福音10:38)
耶稣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马太福音16:24;路加福音9:23-25 ;14:26,27)
在保罗书信中,以“把肉体钉十字架”来表示:
凡属基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邪情私欲同钉十字架上了。(加拉太书5:24)
“死人”之所以表示那些苦待自己的灵魂,把肉体钉在十字架上,遭受诸般试探的人,是因为他们由此为自己先前的生活感到羞愧难当,因而在世人面前如同死去一般;因为主说:
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单单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果实来。(约翰福音12:24)
在约翰福音,“死人”并非表示其他任何人:
耶稣说,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约翰福音5:21)
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就活了。(约翰福音5:25)
“死人复活”也是这个意思(路加福音14:14 ;启示录20:5,12,13),以及其它地方(参看106节),诗篇:
在耶和华眼中,祂的圣民之死极为宝贵。(诗篇116:15)
耶稣还说:
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马太福音10:39;16:25;路加福音9:24,25;17:33;约翰福音12:25)

诠释启示录 #30

30.“归于那爱我们

30.“归于那爱我们,用自己的血洗去我们罪的”表示祂的爱,以及通过来自祂的真理重生。这从“洗去罪”和“用自己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洗去罪”是指重生(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02–209节);“用自己的血”是指通过来自祂的真理(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0–213节;以及那里217, 219, 222从《属天的奥秘》摘录的内容)。那些对圣言的内义或灵义一无所知的人很难看出并相信,主的“血”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因而表示来自主的真理。此外,在这种情况下,要理解为来自主的真理,而不是祂的血,似乎太过于牵强;然而,天堂对主的血没有其它理解。这是因为在天堂,主是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因此,在那里,没有人会想到祂的肉和血。他们将关于这些的思维称为物质思维,物质思维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他们还说,他们不知道圣言提到的肉和血;原因在于,属于圣言字义的事物在他们那里变成了属灵观念,因为他们自己就是属灵的,不是属世的;因此,当论及主时,“肉”就变成神性良善,“血”则变成神性真理,两者都从主发出。

圣言的字义提到“肉”和“血”,是为了对应于它们的属灵事物可以在天堂被感知到;因为一切属灵事物都终止于属世事物;它们在属世事物中拥有自己的最外层;因此,经过众天堂的神性终止于这一层,在那里持续存在,比较像一座房子立于其地基之上,并且那时就在它的完全中。这就是为何圣言在字面上具有这种品质,又为何那里会提到“肉”和“血”。然而,令天使惊讶的是,本可以从圣言变得属灵的教会之人竟不允许自己被提升到字义之上,不是属灵地,而是物质地思想主,思想祂的“肉”和“血”。由于他们对此愕然不解,并被告知,大多数人,尤其简单人会对这些事作属灵的思考,所以他们就调查事情是不是这样,然后发现大多数人,几乎所有简单人在领受圣餐时,根本不思想肉和血,只思想那时他们从主所拥有的圣物。天使也发觉,主不断提供这种想法,是为了那时教会之人可以处于一种属灵观念,而不是处于一种物质观念。

教会的教义之所以理解为物质的吃并采纳这种说法,是因为人们认为主的人身如同另一个人的人身,没有同时认为它是其人身中的神性,拒绝“神性人身”这个说法;那些如此思想主的人身之人只能物质地思想祂的肉和血。如果他们根据教会的普遍教义来思想主,即:神与人为一位格,两者如灵与身那样合一(参AE10, 26节),情况就不同了。此外,圣言的许多地方都提到了“血”,如启示录的其它地方(6:12; 7:14; 8:7–8; 11:6; 12:11; 14:20; 16:3–4, 6; 18:24; 19:2, 13)。因此,我打算在下文充分证实:“血”表示来自主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向那真理施暴的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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