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6.启14:10,11.“他要在圣天使面前和羔羊面前,在火与硫磺之中受痛苦。他们受痛苦的烟往上冒,世世无穷”表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及其衍生的欲望,并由此而来的对自我聪明的骄傲,还有由此产生的地狱的折磨。“火”表示对自我和世界的爱(494节);“硫磺”表示源于这两种爱的欲望(452节);由于地狱的一切折磨皆由这三者造成,故经上说“在火与硫磺之中受痛苦,他们受痛苦的烟往上冒,世世无穷”。经上之所以说“在天使面前和羔羊面前”,是因为这些爱违背神性真理,违背主,也就是圣言;事实上,“天使”表示神性真理,因为他们是接受者(170节),“羔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以及圣言(595节)。地狱的折磨就是上述的爱发出的,那些陷入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就陷入这些爱(421,502,591节)。
892.“以及凡受他名之印记的”表示照着前面的描述对它品质的接受和承认。这从“受印记”和“名”的含义清楚可知:“受印记”是指接受和承认(AE 838, 886节);“名”是指任何人的品质(参看AE 102, 135, 148, 676, 696a, 815c, 841节),因而在此是指照着前面(启示录13章)对这兽的描述;这些事物构成他们在灵界的名字,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照着自己的品质获得一个名字,那里的每个人的名字都用一个属灵语言的词语来表达;这个词语以属世的语言的确可以发音,但仍无法理解,因为它包括许多无法以属世思维的观念来理解,从而无法以这个世界上的话语来表达的东西。这清楚表明,“兽名之印记”表示对这种宗教说服或宗教的承认,即承认前面所描述的它的一切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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