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6.启14:10,11.“他要在圣天使面前和羔羊面前,在火与硫磺之中受痛苦。他们受痛苦的烟往上冒,世世无穷”表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及其衍生的欲望,并由此而来的对自我聪明的骄傲,还有由此产生的地狱的折磨。“火”表示对自我和世界的爱(494节);“硫磺”表示源于这两种爱的欲望(452节);由于地狱的一切折磨皆由这三者造成,故经上说“在火与硫磺之中受痛苦,他们受痛苦的烟往上冒,世世无穷”。经上之所以说“在天使面前和羔羊面前”,是因为这些爱违背神性真理,违背主,也就是圣言;事实上,“天使”表示神性真理,因为他们是接受者(170节),“羔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以及圣言(595节)。地狱的折磨就是上述的爱发出的,那些陷入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就陷入这些爱(421,502,591节)。
231.⑶教义必由纯正真理构成,唯有那些从主得到启示的人才能在圣言字义中看到这些纯正真理。启示唯独来自主,存在于那些因真理而热爱真理,并以真理指导有用的生活之人里面。而其他人不可能在圣言中得到启示。启示唯独来自主,因为圣言来自衪,因而衪在圣言里面。启示之所以被赋予那些因真理而热爱真理,并以真理指导有用的生活之人,是因为他们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主是真理本身,如关于主那一章所说明的;人若照着主的神圣真理生活,也就是通过这些真理而致用,就是爱主。如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这些话: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亲自向他显现,并且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0,21,23)
这些人就是阅读圣言时得到启示的人,对他们来说,圣言是发光和透明的。
圣言对他们来说之所以是发光和透明的,是因为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都包含一个属灵之义和一个属天之义,这些意义充满天堂之光。因此,主藉由它们及其光流入圣言的属世之义,并流入人里面属世之义的光中。结果,人凭内在直觉承认真理,然后在自己的思维过程中看到它。每当人因真理而拥有对真理的情感时,这种情形就会发生。情感通向直觉,直觉通向思维,被称为信的承认就这样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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