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5.启14:10,11.“他也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斟在神愤怒的杯中纯一不杂”表他们歪曲圣言的良善与真理,并使生命充满这类歪曲。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因为“神烈怒的酒,纯一不杂的酒”表示被歪曲的圣言真理。“神愤怒的杯”表示良善藉以存在的真理同样被歪曲。“喝”表示将它们归为己有,或使生命充满它们。“酒”表示圣言的真理(参看316节);“神烈怒的酒”表示被玷污和歪曲的圣言真理(632节);显然,“纯一不杂的酒”表示它被歪曲;“杯”与“酒”所表相同,因为杯子是盛酒的。“喝”之所以表示使生命充满它们,是因为这话是对那些照唯信称义的教义生活之人说的(参看634节)。“掺杂的酒”(或起沫的酒,mixing wine)和“掺杂物”(或搀杂的料mixture)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如诗篇:
耶和华手里有杯,那酒起沫,满了搀杂的料,祂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喝。(诗篇75:8)
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烈怒”和“愤怒”一起被提及,在这种情况下,“烈怒”论及邪恶,“愤怒”论及虚假,因为那些陷入邪恶的人会“烈怒”,而那些陷入虚假的人则会“愤怒”;在圣言中,二者都被归给耶和华,也就是主,其实这是指人对主发烈怒和愤怒(参看525节)。在圣言中,“烈怒”和“愤怒”一起被提及;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在愤怒和烈怒中临到;在祂烈怒的愤怒日子里,地必离其本位。(以赛亚书13:5,9,13)
亚述是我烈怒的棍,我要吩咐他攻击我所愤怒的百姓,(以赛亚书 10:5-6)
我要在烈怒和愤怒中攻击你们。(耶利米书 21:5)
我在烈怒和愤怒中将他们招聚出来。(耶利米书 32:37)
耶和华向万族发烈怒,向他们的全军发愤怒。(以赛亚书 34:2)
耶和华向以愤怒和烈怒施行报应。(以赛亚书66:15)
我要发烈怒,踹下众民,发愤怒,使他们沉醉。(以赛亚书 63:6)
我的烈怒和愤怒必倾在这地方。(耶利米书7:20)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中的(如耶利米书33:5;以西结书5:13;申命记29:28);有些经文提到“烈怒的愤怒”(如以赛亚书13:13;诗篇78:49, 50;申命记6:14,15)。以赛亚书:
公义和力量惟独在乎耶和华,凡向祂发怒的必至蒙羞。(以赛亚书45:24)
934.“都站在玻璃海边”表示因为他们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从“玻璃海”的含义清楚可知,“玻璃海”是指因属灵真理而透明的来自圣言的真理的总体(参看AE 931节)。因此,“站在玻璃海边”表示处于真理。他们之所以被看到“站在玻璃海边”,是因为那些过着仁爱生活,弃绝分离之信的教义之人都留在圣言字义的真理中,没有败坏和扭曲它们。例如,在圣言提到“实行或遵行”、“作工或工作”,以及“行为”和“作为”的地方,它们并不包括信的那些事物,尽管它们就隐藏在其中,但实际上他们意愿并实行它们。因为他们知道,没有它们,信不是信,并且只有当作为与信正确地结合在一起时,信才是信;因此,他们谴责,把这些包括在信中,或把它们与信分离是异端。这清楚表明,他们“站在玻璃海边”,也就是说,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
(续)
关于作为,前面说过,人所做的作为不是良善,只有与人同在的主所做的作为才是良善。但为了作为是主所做的,而不是人所做的,有两件事是必要的:第一,必须承认主的神性,还必须承认甚至就人身而言,祂也是天地之神,系良善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祂;第二,人必须照十诫生活,不去做十诫所禁止的那些邪恶,也就是说,不拜别神,不亵渎神的名,不可偷盗,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恋他人的物品和财产。为叫人所做的作为可以成为良善,这是两个必要条件。原因在于,一切良善唯独来自主;只要这些邪恶不作为罪而被移除,主就不能进入人,并引领他;因为它们是地狱的,事实上就是与人同在的地狱;除非地狱被移除,否则主不能进入并打开天堂。这就是主对富人所说那些话的意思,那富人问祂永生的事,说他从年轻的时候就守十诫;经上说主就爱他,并教导说,他还缺少一件,就是变卖他所有的一切,并拿起十字架(马太福音19:16–22; 马可福音10:17–22; 路加福音18:18–23)。“变卖他所有的一切”表示他要放弃他的宗教观念,也就是传统,因为他是个犹太人;他还要放弃他自我的东西,就是爱自己和世界胜过神,因而引领自己;“跟从主”表示只承认主,并被祂引领。因此,主也说:“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 “拿起他的十字架”表示与来自自我的邪恶和虚假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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