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5.启14:10,11.“他也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斟在神愤怒的杯中纯一不杂”表他们歪曲圣言的良善与真理,并使生命充满这类歪曲。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因为“神烈怒的酒,纯一不杂的酒”表示被歪曲的圣言真理。“神愤怒的杯”表示良善藉以存在的真理同样被歪曲。“喝”表示将它们归为己有,或使生命充满它们。“酒”表示圣言的真理(参看316节);“神烈怒的酒”表示被玷污和歪曲的圣言真理(632节);显然,“纯一不杂的酒”表示它被歪曲;“杯”与“酒”所表相同,因为杯子是盛酒的。“喝”之所以表示使生命充满它们,是因为这话是对那些照唯信称义的教义生活之人说的(参看634节)。“掺杂的酒”(或起沫的酒,mixing wine)和“掺杂物”(或搀杂的料mixture)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如诗篇:
耶和华手里有杯,那酒起沫,满了搀杂的料,祂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喝。(诗篇75:8)
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烈怒”和“愤怒”一起被提及,在这种情况下,“烈怒”论及邪恶,“愤怒”论及虚假,因为那些陷入邪恶的人会“烈怒”,而那些陷入虚假的人则会“愤怒”;在圣言中,二者都被归给耶和华,也就是主,其实这是指人对主发烈怒和愤怒(参看525节)。在圣言中,“烈怒”和“愤怒”一起被提及;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在愤怒和烈怒中临到;在祂烈怒的愤怒日子里,地必离其本位。(以赛亚书13:5,9,13)
亚述是我烈怒的棍,我要吩咐他攻击我所愤怒的百姓,(以赛亚书 10:5-6)
我要在烈怒和愤怒中攻击你们。(耶利米书 21:5)
我在烈怒和愤怒中将他们招聚出来。(耶利米书 32:37)
耶和华向万族发烈怒,向他们的全军发愤怒。(以赛亚书 34:2)
耶和华向以愤怒和烈怒施行报应。(以赛亚书66:15)
我要发烈怒,踹下众民,发愤怒,使他们沉醉。(以赛亚书 63:6)
我的烈怒和愤怒必倾在这地方。(耶利米书7:20)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中的(如耶利米书33:5;以西结书5:13;申命记29:28);有些经文提到“烈怒的愤怒”(如以赛亚书13:13;诗篇78:49, 50;申命记6:14,15)。以赛亚书:
公义和力量惟独在乎耶和华,凡向祂发怒的必至蒙羞。(以赛亚书45:24)
410.由于仁爱本身居于内在人,是善愿的居所,并通过内在人居于外在人,是善行的居所,故可知,被爱的是内在人,外在人由此而被爱。还可知,人当因着他里面良善的品质而被爱;因此,良善本身才是本质上的邻舍。这一点可通过以下例子来说明:有人若从三、四个人中选出一位管家或仆人来,他岂不会考查他的内在人,选出忠诚可靠的那一位,并为此而爱他吗?同样,一个国王或长官会从三、四个候选人中选出能胜任职务的人,而拒绝不能胜任的人,无论他外表如何,也无论他的言行如何。
既然人人都是邻舍,而人又具有无限的多样性,每个人当根据自己的良善而被爱,那么显然,对邻之爱有属和种,以及等级之分。由于当爱主高于一切,故可知,对邻之爱的等级是按照对主之爱来划分的;换句话说,按照他自身所拥有的主或来自主之物的多少来划分,这也是他所拥有的良善的度量,因为一切良善皆来自主。
不过,由于这些等级存在于内在人,而内在人在世上很难被察觉,所以只要照着所知道的等级来爱邻舍就足够了。但死后,这些等级可被清楚觉察到,因为在灵界,意愿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的思维会在他们周围形成一种属灵的气场,该气场能以各种方式被感觉到。而在世时,属灵的气场会被肉体吸收,并被包裹在这人所发出的属世气场中。对邻之爱有等级之分,这明显从主关于撒玛利亚人的寓言看出来:撒玛利亚人怜悯那个被盗贼打伤的路人,然而祭司和利未人看到后却走开了;当主问这三个人中哪一个是邻舍时,得到的答复是:“那个怜悯他的”(路加福音10: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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